快报讯(通讯员 庆妍 记者 张瑜)昆明的小丁跟团来南京旅游,开心的旅程即将结束时,却因司机“罢工”而导致误机。那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旅行社一纸诉状将租车公司告上法庭,结果败诉了。
去年6月,昆明的小丁跟团来南京游玩,南京一家地接旅行社接团用车有点紧张,便向某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客车。行程的最后一天,当小丁他们都坐在客车等着出发时,司机老杨却不动了,一问才知道,老杨是因为旅行社没跟他结清车款。
“旅行社不给钱,你不能让我们游客误飞机啊?”小丁等人与老杨争执起来,现场一度混乱,有人就打110报警。在民警调解下,老杨终于发动了车子。可车开了没多久,司机老杨又停下了。为了不误机,旅行社提出让游客先下车,分头打车去机场。本来打车赶赴机场时间还够,可老杨这边又出了状况,“导游不在,要是让你们自己拿行李离开,谁的行李少了、丢了或者错拿了怎么办?”他坚决不肯打开客车行李箱,45名游客与一名司机就在路边对峙。最后,还是老杨拗不过游客,只得开车将游客送到机场。只是到机场时,游客们定好的飞机早已离港。本是一段快乐的旅程,却以沮丧和气恼收场,很快,旅行社将老杨所在的租车公司告了,要求对方承担6.7万余元损失。
可在法庭上,租车公司却认为双方的订车单中已明确约定了运费“现结”,旅行社应在送团前先付油费及过路过桥费。司机没拿到钱而拒绝开车,由此给乘客造成的损失也该由旅行社负责。秦淮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违约在先,一审判决驳回旅行社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