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8版:今日观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新一轮调控欲破利益共同体
原则性问责地方政府应具体化
· 是否征收保有税
专家意见在打架
· 土地财政应转向持有性房产税财政
· 高房价引发新一轮楼市调控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5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
土地财政应转向持有性房产税财政
  在5日的“2010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表示,房地产市场已经到了转型的时候,应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转向持有性的房产税的财政。

  潘家华称,像东部沿海地区没有多少土地可供开发,增加土地供给,闲置房地产,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我们可以收房地产税,首先是存量征税,这样来保障增幅的受益。房地产税是存量和存价的结合,存量是不至于浪费的空间,存价是一种收入的再分配,这样才可以保证可持续的房地产调控。

  潘家华认为,现在房价高是需求和成本推动。从需求来看,一是刚性需求,现在30岁左右的,到这个年龄成家有小孩,这个是属于刚性的,必须要的。二是改善型需求,原来有房子,现在要增加,这部分需求可以把以前的房子置换出来。三是转移支付型需求。现在高校刚毕业20岁左右,过早进入房市,自己没有能力,父母和祖父祖母几代人转移支付,使得这部分人购买能力偏高。四是梯次计划需求。还有投资性需求,这些使得房价从需求来讲是高的。据中国网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