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2版:第三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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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报追访当事人还原“老妇砍小偷”
· 把仇人交给法律
· 情绪化发泄要不得
· 84%的网友力挺砍小偷的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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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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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化发泄要不得
  南大社会学专家胡小武:

  情绪化发泄要不得

  南京大学社会学专家胡小武认为,人们对小偷的反感,引起了对小偷的憎恶。生活在不安中的人们在被小偷侵犯的时候,会有情绪化的发泄,稍微过头就可能导致防卫过当的情况出现。“水果摊老妇砍伤小偷,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

  “可能会有许多人支持老妇的做法,但人们在认知这件事情时,要从情绪中跳出来,回归到理性中来。”胡小武说,任何事情都要在秩序和法律框架内解决,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小偷的行为令我们感到不安,但是我们不能情绪化地解决这种问题,现有的法律框架不允许以暴制暴情况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要防止成为双重受害者。小偷作案已经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如果对小偷防卫过当,又会使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受害者。

  胡小武认为,维护社会治安、打压小偷的嚣张气焰,还要靠相关治安管理部门加强防范意识。“在维护治安方面城管应发挥应有作用,城管不能只片面地管理小商小贩,还要履行社区、街道方面的治安责任。”胡小武认为,城管经常在街道上执行任务,对街道的情况比较了解,在维护片区治安方面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

  快报记者 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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