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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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听听普通民众的
“深刻声音”
· “良民”评级,冒天下之大不韪
· 好民风从来不是“严管”出来的
· 希望这个底线政府为我们守着,守好
· 《如何解读这番好意》读者读出两样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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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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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报2010年3月27日A22版(舜天),左起第一列倒数第四行,“处罚”应为“出发”。读者:广兼

  

  △贵报3月28日A16版《开车撞人后,当着警察面喝酒》一文中有一瑕疵,请核对:第一列第十五行,南昌路是单行线,只准机动车自北向南行驶。王女士拉着大儿子,老公推着婴儿车,自南向北步行。南昌路是一条东西方向的支路,在这条路上行驶只会自西向东或自东向西,所以说自南向北或自北向南都是不对的。 诸者:倪剑

  

  △编辑同志,顺便提及,快报在排版时也偶有失误,如26日封3版介绍《草案》云:详见快报今日封6版。其实是封5版。常州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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