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罚款有指标,这种管理模式,使不合理的东西合理化,使权力者视一切问题为“没问题”,苛以治民没问题,权力自利没问题,只有不能掌握权力才是唯一的问题。体现于社会总体关系上,也就是“权力本位”而非“权利本位”。
安徽灵璧县交警部门管理有办法:每个中队每月需拘留5人,每个交警每月罚款须有300笔以上,即使以最低额度每笔罚款50元计,一个交警一个月至少要罚款1万5千元。说起来,这是量化考核,据称与法律规定不矛盾。
(3月17日《安徽商报》)
民众供养政府,是已经出过钱的,再下达罚单定量就是对公民再行搜括。当然,对你罚款,是因为你违规,但既然罚款成为日课,则是否违规就变成找茬,公民动辄得咎,势所必至。
任何一个政府,受民众供养,要为民众提供服务。政治上讲这是责任,经济上讲这是买卖公平,道德上讲这是基本良心。
然而,一些地方搞所谓“罚款财政”,罚款不仅成为一种经常收入,一种管理技术,而且成为一种工作战略,权力部门都去琢磨怎样能够罚到款,民众便成为予取予夺的对象,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准备罚款”而已。他们得到是公共服务,还是权力迫害?民众花钱养权力,权力反手治民众,白眼狼不过如此吧。
下罚款和拘留指标与法律不矛盾,这是灵璧县交警大队队长征德平说的。前几天,安徽媒体还报道,网民反映征德平拥有4辆座驾,征德平向媒体证实,他只使用其中的两辆,“没超标”。我们还不知道情况是否如征德平所说,他只配备两辆小车,但就算是两辆,为什么像他这样一个县交警队长,副科级岗位的干部,配备两辆车就“没超标”呢?
在自己管理的地面上搜刮民众,没问题;自己使用两部专车,也没问题。民众从服务对象、权利主体、主权拥有者,变身为管治对象、罚款来源、权力受害者,被权力严苛以待,这是没问题的。权力对自己优待有加,神足意满,这也是没问题的。权力要怎样对待民众,才算有问题;权力要怎样对待自己,才算有问题?
征德平或许并非一个特别过头的权力者,但他的“没问题”思维,代表了权力与民众关系的一种模式。将社会治理简化为量化指标,从而抽离人本关切的内含,进而将量化指标加码到需要“跳起来摘桃子”的水平,变造为猛力搜刮或铁腕施治的毒药;另一方面,在资源占有、利益分配和待遇保证上,使权力日益自饱并拥有进一步自饱的条件。这是一种“尽民众之物力,遂权力之欢愿”的管治关系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使不合理的东西合理化,使权力者视一切问题为“没问题”,苛以治民没问题,权力自利没问题,只有不能掌握权力才是唯一的问题。体现于社会总体关系上,也就是“权力本位”而非“权利本位”,民众被排除在外;体现于个人价值衡量上,则是“官本位”,也就是“权力者本位”,当官就有一切,官位决定一切。
灵璧县交警部门拘留罚款下指标和长官专配两辆车,当然都可以“没问题”,权力和权力者具有“本位”之尊,是换算一切的基石,权力和权力者怎么会有问题呢?(作者系著名杂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