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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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房改面前站着好几头拦路虎
· 官员低价拿房
应该被视为受贿
· 没有二次房改,住房问题也不能再拖
· 二次房改倒逼增长模式转型
· 光靠消协公开信
实现不了消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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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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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二次房改,住房问题也不能再拖
  二次房改成为正式议案,当然是一个阶段性成果。但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二次房改里面提到的主要内容,一定要通过人大才能解决。事实上,实现二次房改的主要目标,只要回归住房问题的常识即可。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二次房改上,恐怕反而会误事。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是,如果人大议而不决,二次房改提到的核心目标是不是就暂时不用管了?

  二次房改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

  说来说去,核心思想无非一条:政府让城市中绝大多数人口住上保障性住房,只有那些有钱人,才需要面对商品房市场恐怖的房价。政府保障了大多数人的住房权,所谓的房价涨跌,也就只是有钱人的游戏,再也不会伤害民生。事实上,在高房价成为大多人噩梦的今天,二次房改提到的核心思想,早就应该成为政府部门应有的基本常识:只要住房不成为准公共产品,只要政府把楼市继续当做生钱的工具,高房价问题就将始终无解。关于住房成为准公共产品这方面,新加坡等国多年来的成功实践,早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经验。

  我不知道,为什么回归常识会这么难,为什么政府尽到最基本的住房保障责任,非要寄希望于二次房改。我知道的是,如果我们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二次房改上,解决住房问题的过程必然会很漫长——一项正式议案多年议而不决的例子,太多了。

  还是来看看北京的例子吧,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前不久提到北京今年的楼市调控政策时说,理想的状态应该是“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并明确提出北京今年一半的住宅建设用地要用于保障房建设。北京的住房政策,其实已经基本符合二次房改的期待,但北京从来没提出过要搞二次房改的口号。这足以说明,即便是没有二次房改,解决住房问题的钥匙,也早已经握在我们手中,关键仍然是,政府有没有舍弃既得利益的决心。即便没有二次房改,住房问题也不能再拖了。(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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