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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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裸官”,不妨来个“以裸治裸”
· “倒赵风潮”蔓延
是因为我们不再相信
· “裸官”是官员信息公开的突破点
· 比“盯裸”更紧要的是“盯权”
· 均衡教育资源
别光折腾教师
· “完不成任务就辞职”是丑陋的群官表演
· 所谓宣誓,只是又一次“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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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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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是官员信息公开的突破点
  《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中提到,要总结推广一些地区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成熟经验,想必深圳等地的试水经验,也在全国性“裸官”监管办法的考虑之中。

  既然要总结经验,当然不能光看好的一面,深圳等地在监管“裸官”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题,甚至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也应该是国家层面监管办法借鉴的经验。这其中的焦点,当然是“裸官”信息公开方面遭遇的障碍。

  由于后续消息不多,所以我们暂时无法知道监管“裸官”的新政遇到了哪些难题,但从既往的经验可以肯定,障碍肯定不少。那些“裸官”必定会使出浑身解数抵触监管新政,尤其是在信息公开方面,更不可能轻易就范。国家层面监管办法要总结深圳等地的成功经验,更重要的是发现信息公开方面遭遇的障碍,从而在制定监管办法时最大限度地压缩“裸官”们软抵抗的空间。

  《要点》中提到,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这是一个正确的方面,不管多么神通广大的“裸官”,他们最怕的终究是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官员信息公开是关键,官员信息能否最大限度向民众公开,更是关键之关键。就监管“裸官”而言,不妨将“裸官”信息完全向民众公开,而不仅仅局限于监管机构和上级部门内部掌握。民众如果能清清楚楚地知道谁是“裸官”,那种无处不在的监督,必将是监管机构的最有力帮手。解决监管“裸官”的诸多难题,也将变得简易许多。

  官员信息公开已是大势所趋,监管民众关注度高的“裸官”,应该是积累经验、寻求官民互动的一个最佳突破点。国家层面“裸官”监管办法能否最大限度公开官员信息,让内部监督与民众监督有机结合,是一个值得期待的看点。(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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