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透露,有一批问题奶粉流到广州市从化一家面包坊。但广州市卫监所有关负责人却说具体情况他不清楚,因为面包坊不归他们管。他分析,如果是生产加工厂,应该归质监部门监管,如果是销售的面包坊,就有可能是工商部门监管,具体要看什么单位给它发牌,谁发牌谁监管。(2月4日《羊城晚报》)
三聚氰胺再度作恶,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近期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督促各地严查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三聚氰胺能重出江湖,有关部门要检讨和反省的失职和疏漏,实在是太多太多,可悲的是,“前车之鉴”,似乎“鉴无可鉴”,即使是在“亡羊补牢”的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整顿行动中,民众也惊诧地听到了职能部门“问题奶粉归谁查处尚不清楚”的说辞,轻描淡写、令人心寒。那么多监管部门,一旦他们都不清楚,那么,该是谁最清楚?难道是消费者?难道是那些丧尽天良的奸商?
2月3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通报渭南乐康乳业“毒奶粉”案件的侦办情况。其中有个细节令人惊讶:乐康乳业毒奶粉的来源是社会人员马双林,马双林的毒奶粉又来自陕西大荔荔华乳业公司,而在这家乳业公司,卖给马双林20吨毒奶粉的销售记录早已清除。在这些丑恶的交易进行时,当地质检部门居然还是驻厂监管的。
就算我们不情愿地原谅了以前类似的“亡羊”,可在今天的“补牢”中,当卫生部作了通报,相关部门还是一口一个“不清楚”,这样的食品安全整顿,能令人放心吗?能彻查毒奶粉吗?“民以食为天”,这更让我们对“各管一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产生了深深的担忧,对轰轰烈烈的运动式执法产生了怀疑。(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