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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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的根本问题还在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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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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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的根本问题还在于供应
  如果《住房保障法》只注重解决操作层面的问题,而不充分考虑如何发挥经适房的保障功能、解决经适房供应不足的问题,那么,操作层面的改革和改进,就失去了意义。

  要真正发挥经适房的保障功能,最关键的还是要用制度来保证经适房的供应。因为,按照目前地方政府对待经适房的态度以及经适房的实际供应量,即使没有发生任何违法乱纪、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也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可能有效发挥保障功能。在有效增加经适房供应量的基础上,再来研究如何防止骗购经适房,这才有意义。

  要解经适房困局,化解相关矛盾,必须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下功夫,既要在操作上防止各种违法乱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使经适房能在阳光、透明、公平、公开的环境下分配,更要从制度上解决地方政府不重视保障房建设、不关心中低收入者住房的问题,确保经适房能够充足供应、有序供应。只有这样,经适房的保障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也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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