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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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对房贷收紧抱有侥幸心理
· 保障房
是高房价的克星
· 取消预售制击中开发商命门
· 取消预售是为监管无能找借口
· 政府议价能力低点
是好事
· 对“雷人提案”要一分为二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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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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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议价能力低点是好事
  广东最大旧改项目——深圳大冲旧村改造项目村民物业签约启动,首日签约已达168户。据估计,此次改造项目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个千万富翁家庭。记者调查发现,为应对高房价,大多数原村民不要现金补偿,而是选择物业补偿。(1月25日《武汉晚报》)

  有关深圳旧村居民因拆迁而暴富的新闻已不是头一遭听说了。拆与不拆、高补还是低补,无非是利益的纠葛。但从深圳的这些拆迁范例看,似乎大多相安无事,没有人抱着燃烧瓶煤气罐上屋顶的,也不需要拿国旗和宪法说事。

  这起码也印证一个基本逻辑:拆迁上的问题,没有天然的钉子户;只要补偿基本到位,民众不会不愿意拆旧迁新。由此看来,新的征收条例固然要做好“搬迁”的文字功夫,恐怕还要在市场化补偿环节好好补课。

  有人说,政府和开发商付出的补偿很高,最终开发商卖的房子会更贵。实际上,即便是没有高额补偿,盖出来的房子也不见得便宜。拆迁补偿,就算高一点,只要补得其所,都是好事,总比短斤缺两、强买强卖的好。

  拆迁上的补偿价格,说到底决定于政府的议价能力。眼下的情况是,即便是涉及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定价,某些地方政府的议价能力也是出奇彪悍,比如各色诡异的听证会,一律看涨不看跌。政府越“精明”,话语权越骄纵,民众的话事能力越弱,很难讨到一个公平正义的价格。结果有二:一是很多与公权沾边的产品成本不透明;二是利用政府公权,动用强制力量,固守“低买高抛”的霸王逻辑。与其说这是一种“议价能力”,不如说是自说自话独断专行。

  现在政府与民众议价的领域越来越多,政府的杀价本领有多高,不仅考验着其善治的层级与情怀,更决定着民众的幸福感,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示范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面对民众时,议价能力低一点,恰恰是好事。(黄绍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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