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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去抢我女朋友吧!
· 手头紧 去抢洗头房!
· 被“姐”抛弃 他偷走“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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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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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头紧 去抢洗头房!
  “上网没钱了咋办?”“去抢洗头房啊,那些小姐们身上有的是钱!”成浩正发愁没钱,在网吧新认识的朋友刘永赶紧给他支招。主意听上去还不错,于是成浩、刘永等四人接着就准备工具、踩点、望风、抢钱。在这次抢劫中,每人分得了50元。

  成浩是扬州人,几年前跟家人来到南京。父母都在打工,可初中毕业的他一直无所事事,平时没事就去网吧混。这期间,成浩结识了刘永等几个社会青年。

  一天晚上12点左右,成浩在长虹南路的一家网吧玩了一会,就被刘永等人喊出去喝酒。“哥几个最近都没钱花了,去哪儿搞点钱啊?”有人在酒桌上抱怨。“附近有洗头房,那些小姐们手里肯定有钱。”这个提议得到一致赞成。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刘永找人提前去踩了点。河北大街附近的一家洗头房位置很偏僻,附近很多民房都拆迁了,一到晚上周围行人特别少。踩好了点,刘永、成浩等四个人趁着夜色开车出发。年纪最小的成浩被安排在外面望风,其他人一起进屋抢钱。

  安排妥当,成浩先下车在洗头房附近转了一圈,然后一挥手。刘永等三人拿着刀和透明胶带进了洗头房。一进屋,卷帘门就被拉了下来,洗头房里只有两个年轻女孩,他们拿出胶带将女孩的嘴贴住,把脚也捆住,用刀逼女孩们拿钱。

  三个人一阵翻箱倒柜,只找到了260元钱和一部手机。在逃离的车上,刘永说:“这次钱太少,我们每人分50元。还有60元,等明天我把手机卖掉后,大家一起吃饭。”众人同意。第二天上午,四人再次在网吧碰头,拿着卖手机的300多元和剩下的60元直奔一家饭店,一顿酒足饭饱后各自回家。可没多久,成浩、刘永等人就被警方抓获。

  刘永等人已被另案处理,而成浩因未满十八周岁,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律师为成浩做了辩护。最后法院判决成浩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黄涛 快报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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