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热线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要不,去抢我女朋友吧!
· 手头紧 去抢洗头房!
· 被“姐”抛弃 他偷走“青春损失费”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两劫匪转悠几天没搞到钱,其中一个“大义灭亲”:
要不,去抢我女朋友吧!
  在KTV上班的杨琴正满心欢喜地迎接男朋友来团聚,却不料男友买个宵夜回来就遇上了劫匪进门。令杨琴郁闷的是,男友好像和劫匪很熟,一直劝她给钱,还一点也不提防劫犯。这还不算,在男朋友被扣下作人质的时候,这头她报了警,那头男友却跑了,直到案情水落石出,女孩才明白过来,男友和劫匪是一伙的。

  来宁抢劫却几天没得手

  这部闹剧电影里的男一号和导演非杨琴的男朋友高华莫属,高华26岁,是河南人,他和同伙于强原本并不认识,去年两个人在广州认识之后,便混在一起搞钱。两个人都是懒汉,都不愿意辛苦赚钱,便决定抢劫。20岁的于强是江苏滨海人,他提出家乡的省会南京比较富裕,而且南京人胆子小比较好抢,建议两个人到那边去。

  两人一拍即合。2009年9月份,两个人坐火车来到了南京,在一家小旅馆住下来之后,两个人就谋划对路边的私家车车主下手。

  打定主意之后,两人来到了夫子庙买了一把匕首,随后开始在1912附近转悠寻找机会,但是等了好几天,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目标。眼看着口袋里的钱一天天变少,两个人着急了。

  “既然我是大哥,那我也不能让兄弟空着手回去,要不这样吧,抢劫我女朋友吧,她在KTV上班,应该还挺有钱的。”这个时候,男主角高华表现出了“大义灭亲”的风范。

  没抢到人,抢自己女友

  既然改变了计划,而且是针对熟人的,两个人不免要策划一番,高华先和女友去开房,然后再以买宵夜的名义出来,等到再次回去女朋友给他开门的时候,于强就可以拿刀趁机抢劫。

  商定之后,高华立即给杨琴打去了电话,杨琴一听男友特地来看她,下了班之后就到了旅社和高华约会。而这个时候,于强便按照计划在楼下的网吧等候。约莫一个多小时后,高华按照计划要下楼买宵夜。

  高华和于强下楼后再一次对了对词,随后一前一后上了楼,高华进门前,特地没有反锁房门,而杨琴正满怀欣喜地迎接男友时,于强踹门进来了。“不许动,抢劫!”于强尽量表现得凶神恶煞。高华立即被“吓坏了”,不但马上拿出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还劝女朋友赶紧掏钱。“把银行卡也给他吧,要不然他不会放过我们的!”高华在一旁“点火”。

  破案,才知道是男友设局

  杨琴见对方不停拿刀晃悠,只好拿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在核对密码正确之后,于强马上把卡递给了高华,“命令”他出门取钱。“你千万别伤害我女朋友啊!”出门前,高华假装关心。没多久,高华就拿着卡里的一千多块钱回到了房间,但是于强依旧不满意,还要杨琴向家里要,考虑到当天为时已晚,于强同意杨琴第二天再去凑钱。

  搞完这些已经是凌晨了,累了一天的于强倒在床上就睡,而高华也脱了衣服抱着杨琴呼呼大睡,两个人全然忘记了双方本该是对立身份,一点也不像歹徒和受害者。杨琴觉得这两个人很奇怪,却怎么也想不通。

  天亮后,于强让高华留下当人质,让杨琴出门筹钱。就在两个人畅想着马上又能数钱时,杨琴一出门就报了警。而杨琴这时还惦记着自己男朋友,还和高华联系,称自己已经报警,让他注意安全。高华一听就急了,赶紧和于强跑了,不过,两人很快就被抓获。这个时候,杨琴才知道,原来男友一直在演戏。

  日前,高华和于强以涉嫌抢劫罪已被下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孟军 安闽军

  记者 李梦雅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