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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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招商变“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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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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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铅事件”后能否招商变“选商”
  有着“麋鹿之乡”美称的江苏大丰市出现血铅中毒事故,现已有51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多人属于中度铅中毒住院治疗,当地一家蓄电池企业被定为“祸首”,已责令停产搬迁。

  (1月5日《现代快报》)

  去年以来,包括陕西、湖北等地,都出现了“血铅中毒事件”,类似事故频频发生,浮出水面的“祸首”当然是企业,这些污染制造者重利润轻环保,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戕害群众生命健康。但深刨根源,一些地方政府则是培植“祸根”的“土壤”,在悲剧面前,更应该深刻反省。

  这表现为,一是招商“饥渴症”导致不分良莠,全部拿来为我所用。一些地方给政府部门层层下达招商指标,完不成任务的要问责,重压之下只要招来项目引入资金就是“英雄”,至于是否给当地环境带来危害?早被官员置于脑后,很多污染项目正是借政府“饥渴症”乘虚而入,如大丰这家投资2000多万的蓄电池厂就是当地文化局从外地请来的。

  二是唯GDP至上“催生”政府部门对污染企业态度暧昧、庇护。大丰人反映,自从蓄电池厂落户后,周边环境就急剧恶化,空气中时常有难闻的怪味,可令人难以置信,这家污染企业却顺利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大量事实说明,一些地方政府为保GDP增长和财税来源,不愿痛下决心治理污染,事情不闹大,民怨不沸腾,他们是不会自割污染“毒瘤”的,原因很简单,污染企业能带来局部利益,也能为一些官员的政绩加分。

  接二连三的铅污染事件不仅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而且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社会和谐。确保“血铅事件”不再重演,地方政府务必树立“环保至上、公众利益至上”的发展观,从招商引资的源头抓起,变招商为选商,而不是不分良莠多多益善。这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苏北地区,尤其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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