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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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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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要用文言文?
  镇江丹徒区的政府网站上,市民向区长信箱反映问题时,投诉内容的字数被规定“不得超过100个字”,否则你反映的问题,就发不到区长信箱里。

  对于这样的限定,有网友惊叹说:现在连微博都可以写140字,这个区的投诉信箱是在逼市民用文言文投诉。(《新快报》1月5日)

  显然,丹徒区长信箱规定“投诉不超百字”,很容易让人理解是故意给投诉设置障碍,这与“没时间和你闲扯”的市长信箱有异曲同工之妙。去年,面对市民在网上提的意见,湖北应城市市长信箱回复“我没时间和你闲扯,你有意见到创建办来面谈”,这让网友大跌眼镜。

  各地设立的“×长信箱”,是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其目的就是让民众无障碍地表达意见,投诉维权,也是官员了解民众诉求的一个重要平台。人们对这样的平台,曾经寄予厚望。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却将“×长信箱”当作了一种政绩,设立的“×长信箱”成了摆设,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在这种思想指导下,“×长信箱”形同虚设,因此,就出现了“没时间和你闲扯”和限制市民“反映内容不超过100个字”的咄咄怪事。

  如果民众投诉超过了100个字,官员就显得不耐烦,不愿意听了,这样的程序,恐怕很难让人相信,区长信箱是为民众服务的。

  现在看来,要想真正让“×长信箱”畅通起来,恐怕必须建立起问责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对那些不作为的“×长信箱”进行问责。(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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