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择班费”浇灭了贫困生最后的希望
· “血铅事件”后
能否招商变“选商”
· 教育界还有哪里没分“贫富班”
· 中国真正被掐住脖子的不是能源
· 投诉要用文言文?
· 荒唐的听证会“合规”,这才是悲剧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荒唐的听证会“合规”,这才是悲剧
  听证代表打瞌睡、代表身份不公开,这些乱象丛生的听证会,居然都是合规的。因为《价格听证办法》早已留好了可钻的空子。荒唐的听证会不能引发听证办法的完善,反而有发改委出面力证“合规”,这才是最大的悲剧。

  这个世界之所以依然有趣,是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样的真相才可能称之为真相。因为总有一种欲盖弥彰在扰乱视听,也总有一种欲说还休让人不忍移开目光。譬如昆明的刑鲲之死,安阳的曹操墓,又譬如发改委对一系列水价听证会问题的回应。

  针对媒体有关哈尔滨、济南、福州等地水价听证会“问题重重”的质疑,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水价听证会均符合规定——哈尔滨听证会中的消费者代表刘汝文确为下岗职工,并非媒体所称“董事长”;济南“梦中听证”的代表,则是因为前天晚上没睡足,太累了。(1月5日《现代快报》)

  必须要有十二万分的勇气,才能相信媒体报道的都是错的,发改委的调查都是对的,所有的水价听证会都是没问题的。然而尽管艰难,你却不得不相信,发改委的调查的确是在“依法”行事——所谓“有趣”,就在于此了。

  比如对福州听证会代表身份问题,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说,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该办法没有要求必须公开听证会参加人的身份。我才知道,原来在发改委的眼中,一种政府行为,哪怕再出格,哪怕已是民意沸腾,但只要法无明文规定,则其都是合规的,没有问题的。

  听证会之所以无一例外地成为涨价会,原因就在于,听证会代表由价格管理机构遴选,因此它必然倾向于选择支持自己结论的代表。事情就因此变得有趣起来:一方面,公众最怕“被代表”,故对公开听证会代表身份的呼声甚嚣尘上,而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偏偏能够找到不公开的法律依据。换言之,如果说代表身份问题是听证会的漏洞所在,那么不仅地方政府部门在争先恐后地“钻漏”,而且国家发改委也并不打算反对。

  一部听证办法实施以来,早已漏洞百出,相关部门不思完善,反倒利用制度疏漏来自我辩护。真不知道,当发改委如此慈祥地看着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群起“钻漏”,而且还要为此寻找法律依据之时,它又怎样去解释《价格听证办法》对出台这一法规目的的表述,即“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