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4版:今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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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决定民生大事”引关注
广州“破格”有没有标本意义
· 汪玉凯:新规或可成国家规定
乔新生:也有可能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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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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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新规或可成国家规定乔新生:也有可能走过场
  今日嘉宾

  汪玉凯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电子政务示范工程总体专家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作为一个地方的新规定,最令人“着迷”的地方恐怕就是由“政府决定”向“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转变,那么,出现这样大的变化,它能不能顺利地实现?又有没有从广州向外推广的价值呢?今天主持人请到的两位专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汪玉凯教授更认为这一新规定有成为国家制度的可能。

  

  主持人:广州民生大事都将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您注意到了吗?怎样评价这一新规定?

  汪玉凯:我注意到了。人大应当行使权力,限制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这样做是有原因的。过去人大对政府花钱等方面没有严格限制,在这方面权力过弱,需要加强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在重大开销上,没有硬约束,政府就有可能把国库的钱花在自己身上,老百姓花得就少了,这样就失去了平衡。

  主持人:您认为这代表着一种什么样的信号呢?

  汪玉凯:这个信号是:强化了人大权力机关地位和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的最主要的形式,赋予更多的实质性权力,强化了人大权力,人民当家做主,给老百姓以信心。

  主持人:这一新规,能不能顺利实现呢?

  汪玉凯:这有个博弈的过程。在规定上,还要具体化,具体到民生有哪些方面需要人大批准。作为破格之举,要看具体落实和具体规范如何。

  主持人:《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明确规定了由人大来决策的11项重大事项,您认为具体化程度如何?

  汪玉凯:这11项还可以,比较具体化了。这方面的事务也有个从初创到完善的过程。

  乔新生:关于这一新规定能不能顺利实现的问题,这就说到点子上了。“民生大事必须经过人大批准”,问题就来了,一,人大代表怎么选,二,人大代表如何选取管大事的政府官员。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有可能走过场,聊以自慰而已。

  主持人:如何解决问题呢?

  乔新生:第一,要完善我国的《预算法》,在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体制。我们都知道,预算有三种,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该统一起来。

  第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所有预算报告上网公布。前不久,广州公布财政预算引起关注,这一公布就发现了天价幼儿园的问题:广州9所机关幼儿园一年财政补贴6000万遭到质疑,这就是上网公布预算报告的结果。

  第三,要有更多的渠道来监督政府的行为,普通百姓查看预算报告很辛苦,如果以社会机构来监督,情况就会不一样。

  第四,尽快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只是发发高级牢骚,干不成事不行。

  第五,要把干部任免与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起来,如果预算、决算有问题,乌纱帽难保,这样就有压力可言。

  主持人:该办法规定,广州民生大事都将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如果政府不把民生大事报给人大怎么办?

  乔新生:一般不敢。当然现在地方政府先斩后奏的情况还比较多。现在我们很多地方每年3月人大审查预算,但往往已实施了两三个月,你不批又能怎么样?要改变预算监督管理体制,实行先审批后实施,不能再干先实施了再审批的事情。

  主持人:有人担忧,从“政府决定”变为“人大常委会决定”,人大会不会成为另一个行政者?

  乔新生:不必要担忧。这就回到了效率与公平的争论,现代民主政治讲的是宁可慢,不能乱,乱来的话,就会给老百姓带来两极分化,国富民穷。

  主持人:广州的这一“规定”对政府依法行政有何启示意义呢?

  乔新生:人大监督政府更多的是从人的任免和监督入手,如果真的履行好职责,选好人,管好事,政府就是高级打工者,人民说了算就会成为现实。当下政府权力扩张依然很严重,约束政府行为必须依靠人民代表大会。

  主持人:广州出现的这一新规定,有没有推广价值?

  汪玉凯:我认为这一新规定具有全局指导意义。广州公开财政预算,和上海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严厉措施的出台有必要。这是一种地方的创新,如果做得好,可以形成国家制度或国家机制。

  主持人 刘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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