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制定这个新的《办法》,最大的进步应该说主要是能够让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政府的监督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决定权两个权力得以落实。虽然我国宪法对于人大的一些权力有一些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过于“粗线条”,使得权力“虚幻”,这些规定能够做一个补充,使得人大的权力得到实际的体现,这实际上是民主政治、民主决策的一种真正的体现,这是它的最大的进步。
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陈杰人
点评:法律上规定的权力必须落到实处才是真正的权力。我们的经验里,“规定的权力”很多很诱人,但是却难以落地,以致慢慢地快被人遗忘了。广州人大行使的是天生的权力,按理说很正常,它所以成为新闻,或许就在于人们对一些权力忘得差不多了。从具体做起,把权力落实到每一件事体上,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开始。
点评 快报观察员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