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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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权”是“裸官”的最佳紧身衣
· 不妨将“裸官”脱得更干净些
· 要不要规定“裸体不能做官”?
· “还钱反被告”或许另有隐情
· 减刑假释如何有效同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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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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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规定“裸体不能做官”?
  ■第三只眼

  最著名的“裸体官员”,非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莫属。去年6月,庞家钰因受贿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已移民加拿大,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对“裸体做官”的热议,也让“裸体腐败”进入大众视线。

  “裸体官员”让老百姓很生气,让反腐机构觉得很麻烦,是该好好治一下。但“不得担任一把手”就是个好办法吗?我看不是——二把手乃至“N把手”是“裸体官员”,同样会出事,同样很麻烦。其实一直以来,应该解决的问题都是让官员没必要“裸体做官”,而不是不能成为“裸体一把手”,这个问题不搞清楚,无异于头痛医脚,麻痹了舆论,也麻痹了自己。

  “裸体做官”之所以能成为很多官员趋之若鹜的腐败新模式,根本原因在于官员的信息不透明——配偶子女都干什么工作,财产情况如何,不仅普通老百姓不知道,就连上级主管部门和反腐机构都未必清楚。如果官员配偶子女的信息完全透明,“裸体做官”也就没什么腐败含金量了。配偶子女是否移居国(境)外,从来都不是当官的必要条件,官员自己和直系亲属的全透明,才是遏制腐败的最好手段。如果“裸体官员”不能当一把手被当成了反腐的有效手段,今后是不是还要规定“裸体不能做官”?反腐“花拳绣腿”不断,正是思路上出了问题。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不仅官员的个人信息全透明,就连配偶子女乃至亲家等重要亲戚的信息也可供公众查询,因为反腐制度就是要掐断官员“利益输送”的任何途径。官员信息透明如此,才能预防权力滥用。深圳一向是改革的风向标,不在官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能见度上做文章,反而搞出一个“裸体官员不能当一把手”,实在是令人相当失望。

  (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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