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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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部门该“不打听、不过问”吗?
· 一边否认逼宫,一边申请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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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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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门该“不打听、不过问”吗?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辽宁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日前否认“聚众吸毒淫乱”的举报。阜新宣传部、公安局等部门,对此事件纷纷回避。阜新纪检委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所说的“不打听、不过问”成为网络流行语。此外,举报者还通过媒体公布部分证据,包括录音自述和日记等。

  (11月25日《新文化报》)

  阜新市海州区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在网上实名举报于洋聚众吸毒、淫乱。针对举报,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告诉记者,警方调查显示,上官宏祥“纯属造谣”。

  这桩“聚众吸毒淫乱”公案,在没有权威的、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出来之前,我们不好对此进行判断,只有希望有关部门迅速介入,采取严谨的手法,组织有公信力的调查队伍,迅速还原事情真相。否则,这一网络舆论热点,还会进一步放大和走形。

  “我们纪检工作的原则就是,对不负责办理的案件,不打听、不过问……”这是阜新市纪检委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的一句回答。还好,他没以“无可奉告”来拒绝媒体,而是极为坦诚地亮明了自己的态度。不过,他可能没想到,这句看起来幽默、智慧的表白,却引爆了舆论,成为和“躲猫猫、打酱油”一样的流行网络热词了。

  政法委副书记被人举报“聚众吸毒淫乱”,凭借基本的常识,大家恐怕都不会相信。但还原事情真相可不能由政法委自说自话。阜新方面自己人调查自己人的方式,不管有什么样的结论,都避免不了“公信不足”的结果。从安徽阜阳“白宫书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调查结论到上海钓鱼事件,都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由一个独立机构或超脱的上级权威部门来进行调查,自己人调查自己人,其结论,总是向着自己人的。

  阜新各职能机构,现在都噤若寒蝉,不敢随便表态,躲着媒体走,是怕引火烧身,但这样回避问题的态度却实在要不得。连纪检部门都“不打听、不过问”,这样功利的取向、这样近乎不负责任的撇清,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当公民在受到权力侵害的时候,其权利救济路径是多么逼仄。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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