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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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堆中的公民政治
· 谁说对抗强拆“肯定犯法”
· 拆迁不能以牺牲百姓利益为代价
· 气荒之后,供气巨头应当赔偿
· 纪检部门该“不打听、不过问”吗?
· 一边否认逼宫,一边申请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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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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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否认逼宫,一边申请涨价?
  ■今日视点

  气荒之下,天然气批发价格在半个月之内平均每吨暴涨500-700元。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表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油气公司已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申请。”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送审稿已由国家发改委上报至国务院,如果不出意外,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会在明年1月份正式出台。

  (11月25日《重庆晚报》)

  气荒刚一出现,舆论即条件反射地想到了“逼宫涨价”,但被中石油坚决否认,再后来,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也少见地出面回应,气荒根本原因在于供需失衡,不是价格的问题。这样一来,大家都以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天然气至少暂时不会涨价。可是谁曾想到,涨价的消息居然来得这样快。

  垄断巨头明着对公众喊冤,称丝毫没有“逼宫”之意,暗地里却又借气荒提出涨价申请——只辟“逼宫”的谣,不接“涨价”的茬,这水平实在是高,一下子就把大家给带到沟里去了。

  眼下要提高天然气价格,无外乎两种理由:一是解决气荒问题,二是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在前一点上,一个必须指出的悖论是:垄断巨头强调自己无意“逼宫”,并一再声称已在高负荷生产,照此说法,天然气涨价显然丝毫无助于增加供给;既然无益于增加供给,为何首先祭出的应对法宝却是涨价?当然,供需是两个方面,涨价不能增加供给,也许却能遏制需求。可是,除非有关部门能够证明当前很多的天然气消费纯属不必要的浪费,否则通过涨价来遏制需求,同样没有合理性。

  再来看“因为需大于供所以应该涨价”的市场经济规律。气荒固然可以证明需大于供,但我们不能在供给上讲垄断,却又在需求上讲市场,否则就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选择性套用”。因为在一个供给被垄断的市场上,价格杠杆是失灵的。只要垄断格局不改变,即使价格再高,垄断巨头也不会满足。涨价无非是增加垄断巨头的利润,指望通过涨价来调节供需失衡,不仅是消极的,甚至是“带血的”。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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