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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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大撇下病危教授输掉了道义
· “编制”成了悲喜的分界线
· 单位保障应尽快转向社会保障
· 那些评比表彰是如何扰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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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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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保障应尽快转向社会保障
  ■第三只眼

  武汉大学解聘病危教授折射了当前部分国有单位职工三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待遇。一种是所谓的“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公费医疗;一种是聘用职工,但在合同期内享受部分医疗费报销待遇;另一种是聘用职工,但单位不为其承担任何医疗费用。武汉大学方面介绍,张在元人事关系不在武大,所以不享受校内教职工公费医疗,在这种情形下,武大为避免继续为其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才选择在聘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而对于张在元教授来说,由于其与武汉大学存在聘用关系,认为武汉大学会为其承担医疗费用,所以可能因此而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而当他已经处于病危状态之中时,又不符合参加医疗保险的条件,这样一来,在武汉大学不再与其续签聘用合同情形下,张在元就可能会面临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难题。这实际上也揭示出这样一个命题,即在当前事业单位进行人事改革、人事关系呈现多元化情形下,职工将自己的医疗保障完全寄托在工作单位身上是缺乏保险系数的。而对于国有单位来说,通过公费医疗方式全额承担所有职工的医疗费用也是一个沉重的包袱,甚至有时会将自己推入像解聘张在元教授这样面临舆论指责的尴尬境地当中。

  所以说,武汉大学解聘病危教授一事实际上更是提出了一种警示,即医疗保障应该尽快实现从单位保障向着社会保障转化。对包括国有单位职工在内的民众实行统一的医疗社会保障,才能避免类似张在元教授这样因为被解聘而面临医疗费难以为继的困境,同时也能使国有单位摆脱因为实行公费医疗所背负的沉重负担,同时还可消弭当前社会保障制度被分为三六九等的不公正现象。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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