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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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违不罚”赢得近亿投资,可赞!
· 民工需要“平等”而非“当官”
· “捞尸钓鱼”的残酷疑问从何而来
· 这样处罚打捞公司就像捣浆糊
· “退假币的贪官”也是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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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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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罚打捞公司就像捣浆糊
  ■相关评论

  大学生救人牺牲事件仍处于暴风状态,各种信息杂乱无章。荆州市政府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救人、捞尸全过程,终使各种细节有了官方说法。

  两艘渔船“见死不救”传言再次被否定,而对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的处罚则让人啼笑皆非,公安机关以陈波“额外向学校要烟和矿泉水构成了敲诈勒索”为名将其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11月8日《新京报》)

  谁都很清楚,问题不在几包烟几瓶水上。对打捞公司的指责,集中在是否涉及暴力垄断、是否乘人之危坐地起价上,如果不涉及这些严重问题,那么打捞公司的行为也不算太出格。

  调查组查到陈波1990年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但这与该事件没有任何关系。相反,调查组并没查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这种情况下,处罚打捞公司或个人是找不到法律依据的,尽管此前有些律师说打捞公司涉嫌侮辱尸体和敲诈勒索,但这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3.6万元的捞尸费是不是天价,因为这不可能有物价部门的定价核定,只能从该公司之前的惯常打捞费相比较,如果之前也是这价,则没有理由指责,若明显过高,那就是乘人之危,遗憾的是通报对此没有作出该有的解释。

  舆论有处罚打捞公司的强烈要求,公权者却不明白权力、法律的边界,于是就有了这么个捣浆糊式的“烟与水敲诈勒索”。这看似聪明机巧地安抚了舆论,但说到本质,不过是左哄民怒右糊法律的翻云覆手罢了,很谋术但也很轻浮。

  明知没错,也要硬找个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身以平息民愤,如此曲解、奉迎民众的做法,只要略有理性的人都会感到不舒服。既然调查组查不到打捞公司的过错,那为何不向民众解释其行为存在的合理性一面?是缺乏面对愤怒民众说理的勇气,还是根本就缺乏说服民众的信心?

  这关系到公权者到底是怎么看待民众根本性问题:是信赖民智的通情达理,还是心底里早就认定其蛮不讲理?讲道理守立场需要的是智慧与勇气,而不讲是非的迎合,只需要手段与谋术。(范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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