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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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违不罚”赢得近亿投资,可赞!
· 民工需要“平等”而非“当官”
· “捞尸钓鱼”的残酷疑问从何而来
· 这样处罚打捞公司就像捣浆糊
· “退假币的贪官”也是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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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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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假币的贪官”也是面镜子
  ■公民发言

  见过贪的,还没见过这么贪的,拿到贿赂款后,发现里面夹着100元假钞后,便要求对方换成真的给补上。这名贪得出奇的官是浙江瑞安市潘岱办事处城建办原主任钱翟。

  (11月8日《钱江晚报》)

  这名贪官确实贪得出奇,且胆大心细。

  何谓胆大?一般官员的贪,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可这位钱主任却毫不避讳,直接打电话索贿,似乎这权钱交易是理所当然。何谓心细?发现有一张假币后,便打电话训斥对方。行贿人马上赶到钱翟办公室,当着很多人的面将100元真钞补给钱翟——发现假币后第一时间把损失夺回来,这算不算心细?

  报道说,钱翟的受贿金额达157100元。与动辄贪污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巨贪相比,钱翟实在是个小贪官。不同的是,钱翟贪得这么“认真”、“坦然”,其心理素质之好,足以令人愕然!记得几年前有报道说,某发廊妹为嫖资和嫖客发生争执后,扭住嫖客不放,然后给当地消委会打电话投诉。如此道德素养和心理素质,真是和钱翟有得一比。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能扫除一般人的心理障碍,彻底颠覆传统的道德标准,做丑事心不慌,坦坦荡荡,把上不得台面的糗事做得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并让一般人目瞪口呆。什么是惊世骇俗?这就是!

  但话又说回来,像钱翟这么较真的贪官,倒也的确称得上是一面镜子,让人们看到了如今一些官员对贪腐已经是多么的习以为常,多么的不以为然;而为官为人的基本羞耻心,又是怎样的丧失殆尽。(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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