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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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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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自己的事,让百姓去骂吧?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近来,兰州似乎一直在收费的风口浪尖上。先是路桥通行费,兰州规定:市区内车主都要按年预缴路桥费,最高标准达到1800元。养路费国家明令取消了,但兰州却很有创意地发明了这个“路桥费”。可质疑归质疑,人家照收不误。再就是水价上调,为了调水价,开了个听证会,给出两个备选答案,一个是涨3毛,一个是涨4毛。结果,经过一番装模作样的辩论,各退一步,就涨3毛了。

  涨价的理由是成本太高了,既然说到成本,那成本降了价格是不是该降?对此,兰州也居然说不。煤价下降,兰州市民要求供暖费降价听证,却被断然拒绝,理由是供暖企业认为没必要。有意思的是,银川却无意将了兰州一军。因煤价下降,银川市对供暖费做了调整:将每平方米4元供暖费用降至3.8元。虽然只降了两毛,但这至少是个姿态,要比兰州的蛮横无理强多了。

  在我所生活的城市南京,最近也发生了一件让人郁闷的事情。绕城公路收费由原来的12元未经听证就“恢复”到15元,这倒也罢了,三桥收费年限则无端地宣布由25年延长至30年,原因是亏损了一个多亿。真是奇怪,三桥是社会融资,是市场化运作。收费25年是一种契约行为,既然如此,哪怕是亏损,投资方也应愿赌服输,为什么亏损了却要政策兜底?反过来说,如果生意很好,早早收回了投资,投资方会提前停止收费吗?断然不会的。投资方包赚不赔,哪有这样便宜的事?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因故需要延长收费年限,你总得有个程序吧,说延长就延长,说涨价就涨价,权力之手也太肆无忌惮了吧,何曾把民意放在眼里?

  好在,现在老百姓多少有些表达权了。对兰州的傲慢和南京三桥的强硬,媒体多有报道,舆论质疑不断。在网络上,网民们的抨击和批评之声,可谓排山倒海。可这种包括批评在内的评价权,什么时候能够升华为约束权呢?批评归批评,人家涨价照涨价,延长照延长,什么时候,公民的权利不被漠视和架空,而能够对权力越轨形成约束呢?

  “干自己的事,让老百姓去说吧”,权力的傲慢和张狂,有时候真的让人很抓狂。对脾气倔强而又任性的公权,公众能够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程序来进行约束呢?这恐怕是当下最需要解决的大问题。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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