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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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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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案”应成中国“史威特案”
  ■热点纵论

  辽宁本溪男子张剑刺死强拆者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案向社会释放出积极信号,可成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私权的典型案例。

  (10月19日《中国青年报》)

  这一判决结果让很多人如释重负,毕竟,从当前的种种现象看,强拆者是强势群体,被拆迁者是弱势群体,轻判让弱势群体有了一定的安全感。

  在保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美国的“亨利·史威特案”值得借鉴。1926年,美国黑人亨利·史威特枪杀骚扰其住宅的白人一案,法官最终作出了无罪判决,这一判决确立了美国“住宅不受侵害”以及“公民在家中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法律准则。强拆无疑侵犯了被拆迁者的住宅权等私权,因此,法律是应该保护他们的。

  “张剑案”应该成为中国的“亨利·史威特案”,这不仅是保护被拆迁者,也是为了不再出现强拆者被刺死这样的悲剧,毕竟,在暴力张扬的强拆中,强拆者其实也是恶的牺牲品。(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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