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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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免职教育局长突击签发百余调令
· 劳动法专家:
应该算公假
· 医师多点执业
将分三类管理
· 检方追加
一条无期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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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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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家:应该算公假
  怕甲流传染,单位要求感冒员工回家算啥假

  劳动法专家:

  应该算公假

  单位怕感冒员工患上甲流,要求感冒员工回家休息,该算啥假?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现有的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如果属于单位要求员工回家休息,应该算作公假。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有事假、病假、探亲假等假期规定,没有被疑患病强制和建议隔离期间的假期规定。谈育明分析说,如果病人被确诊得了甲型H1N1流感,那么患者患病期间应该属于病假。但为了不给疾病以传播可能,对可能患病对象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显然政府是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考虑,这种做法类似于员工被单位或政府部门指派依法参加专门的活动,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用工单位的疑似病人,隔离期间,隔离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疑似人员被强制和建议隔离期间应该算作公假。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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