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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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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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上海收取拥堵费成为恶例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上海将对全市6万余户家庭开展交通出行调查,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9月13日表示,将就车牌拍卖、道路拥挤收费等各类交通管理政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收集和倾听百姓的意见,征求意见结果将为今后优化交通管理政策提供参考。

  关于道路拥挤收费,不少城市都一直想收。深圳、杭州、北京、南京等城市的有关部门还纷纷做出了试探性表态,意欲开征拥堵费,但均受到大多数人的强烈反对。

  上海市打算征收道路拥堵费,据说是有两个“有利”条件。第一,即将召开的世博会,将是上海为解决拥堵问题进行民意清场的天然理由。上海已经放出风声,可能要学北京奥运会期间实行单双号行驶。在非常时期,公民让渡一些权利为政府活动保驾护航,这不奇怪。但上海很可能借此机会率先开征交通拥堵费——因为这也是保障畅通。联想到以往的一些收费政策,我觉得开征拥堵费的可能性的确很大。比如,上海强行收取的外地车辆50元进城费,再比如,上海收取的私家车车牌拍卖费。第二个所谓的“有利”条件是,上海的私家车车牌拍卖收费近来已经受到多方质疑。商务部就曾指出,这项收费与法规不符。压力之下,上海有关部门也渐渐底气不足,隐约放出了风声:这项收费将可能于2012年中止。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很可能以退为进,以中止收取私家车车牌拍卖费为条件,要求收取拥堵费。

  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它们收取交通拥堵费的前提是,公车少而公共交通发达便利。但在中国,公车之多有目共睹,即便是收拥堵费,反正也是纳税人买单,这点费用对公车来说几乎不会有任何限制,最受伤的还是私家车主。实际上,收取拥堵费就是私车为公车让路,其合法性、合理性何在?更何况,城市公共交通并没有便利到让人愿意不开车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推出交通拥堵费,就是对私家车主权利的侵害。这个道理有关部门不是不懂,只是不愿意考虑而已。

  上海为“优化交通管理政策提供参考”征求民意,但私家车车牌拍卖收费的是否合法性已经不言自明,巨额收费的去向也是一个大问题,这些内容已经不用调查。而其它各地收取拥堵费的舆论试探,又无一例外遭到反对,上海的这个调查,又有什么意义?再说,这样的调查,透明度如何保证?会不会成为政策突击的舆论烟雾弹,都未可知。最大的可能是,以牺牲私家车车牌拍卖费换取交通拥堵费的开征。

  一旦上海收取了拥堵费,其它城市就可以仿效。因此,上海的拥堵费不仅仅是上海人的事情,也事关全国所有私家车主的利益,要对此保持足够的舆论压力,谨防其“偷袭”成功,成为全国其它城市急欲仿效的恶例。(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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