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提级”与“牌照”,改革始终在渐进
· 发言人能消解央企的傲慢与偏见吗?
· 央企的首要责任不是引导舆论
· “双薪合并计税”可以说征就征吗?
· 保护公民权利优先于行政效率
· 谁为汉字整形的浪费负责?
· 还有多少不合理收费该清理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9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央企的首要责任不是引导舆论
  央企打算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了,不为别的,只为近期 “负面新闻”缠身,所以,要“对舆论加以引导”了。言下之意,是公众“不明真相”,误解了自己。这太奇怪了:自己掉了裤子,走光露丑了,不是先赶紧把屁股遮住,却反过来埋怨别人看到了自己的私处,并且说长道短。央企想要“引导”舆论,可问题是,“引导”什么,又怎么引导呢?一个企业,不是放下身段,老老实实地接受舆论监督,借以改进工作,提高效益,却要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甚至想着要引导舆论。这只不过再一次说明了央企的傲慢罢了。

  很多央企负面新闻不少,社会形象也很糟糕。它们凭借大量垄断资源和政策优惠赚得盆满钵满,却很少上交红利;它享尽各种“超国民待遇”,却从来不直接向全民分红。还记得2005年七、八月间,广东一些城市出现“油荒”,有报道称,其主要原因之一竟是中石油大量出口成品油赚取差价,造成了资源短缺。总之,央企要涨价,就涨了;要买数百万元一盏的吊灯,就买了;要给自己发天价工资,就发了……所有这些“负面新闻”,有哪一个委屈了央企吗?远的不说,就说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团购门事件,当它受到普遍质疑的时候,作为央企负责人,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查清事实,追究责任,消除影响,给舆论一个清楚的交待。然而,许多天过去了,我们不仅没听到任何积极回应,却莫名其妙地等来了央企所谓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对舆论进行引导。可见,央企把自己置于何地,又把公众舆论置于何地。

  央企社会关注度更高,热点问题就多,社会对于其信息发布的要求也越高。诚如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所言,央企应该改进工作习惯,并将舆论、民意评价进入考核机制中,而不是自欺欺人地搞什么舆论引导。

  (济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