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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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超被二次“开胸验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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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秋后算账”
· 河南调查:风口浪尖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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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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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热评河南“秋后算账”
  秦建中

  问责“开胸验肺”

  无助“制度尊严”

  从制度层面看,郑大一附院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确有可能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但要知道正是这种不合理的制度才导致了张海超的“开胸验肺”。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不是从改进管理制度方面着手,杜绝“开胸验肺”悲剧的再次发生,却以制度的名义对郑大一附院立案调查,难免会让人联想到,这是否是一种“权力报复”?

  相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对于“张海超们”的弱者权利,我们究竟该如何维护“制度尊严”?

  石敬涛

  批评“开胸医院”

  无异于秋后算账

  有资质的不作为,回避真相;没有行政许可的,要么昧着良心说假话,要么就要付出违法的代价。这是一个悖论,更是一种悲哀。姗姗来迟的“秋后算账”,是对正义者的阉割,对犬儒者的纵容。当说真话、坚守真相和底线,也可以被公权力以可有可无的罪名秋后算账、打击报复时,公民张海超通过“开胸验肺”冲出的一条血淋淋的维权之路,旋即被堵死。从此,无人敢“开胸验肺”;从此,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甚至比张海超还要艰难。

  曹林

  “黑诊所”论

  挑战公众良知

  在这个明显带有报复性执法痕迹的问题上,越是理直气壮的辩护,越暴露出权力的委琐。

  要知道,无论你怎么辩护,都摆脱不了报复性执法的嫌疑。郑大一附院为张海超做开胸验肺手术,暴露了相关单位的不负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失职,使其成为一桩举国关注的丑闻,影响了某些部门的形象和政绩。

  严格从法律来看,郑大一附院也许确实没有职业病诊断资质,但基于现实情况和此事的特殊性,监管部门对此应“善意地疏忽”。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又是通报批评,又是立案调查,这是挑战公共良心和公众良知。

  郭松民

  批评医院“开胸验肺”是维护谁利益

  就河南省卫生厅因“开胸验肺”对郑大一附院的通报批评来看,该厅所要保护的不是民众的健康权,而是部门的利益、权威,也许还有面子。

  不具备资质的医院,检查出了正确的结果,而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却检查不出正确的结果,甚至干脆就不愿检查,那么这个资质是谁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

  无论如何,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进行如此迅速、果决的批评后(这和他们在查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时的拖拉形成了鲜明对比),恐怕再也没有哪家医院敢为“张海超们”“开胸验肺”,他们在法规框架下为自己讨说法的可能性彻底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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