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为了确保政府统计数据的公信力,6月22日提交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不得公布。(6月23日《京华时报》)
这一规定的背景是:各种经济数据打架现象频频出现,统计数据的公信力遭受广泛质疑。但即便是《统计法》赋予统计机构特权,也难以避免数据打架。该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发布与统计机构不一致的数据,但无法禁止中国社科院等社会机构发布数据。只要数据打架存在,质疑就不会停止。
提高统计机构数据公信力的关键是改革自己,而不是排斥他人。人们之所以质疑统计机构数据的公信力,既是因为统计数据屡屡失真,更是因为现有的统计体制不够独立、统计方法不够合理以及统计监督很不到位。显然,《统计法》修改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如何让政绩考核脱离统计数据。禁止其他部门发布不一致数据,似乎吃错了药。
统计数据打架其实是把“双刃剑”,不好的一面是数据混乱让人难以分辨,好的一面是通过对比各种数据,不仅能发现统计方面的问题,或许还能揭示一些行业的深层次问题。从某种角度而言,其他部门公布的数据,对统计机构的数据是有益的补充,甚至是对统计方法的纠正。而且,不打架的统计数据未必更可信。
财经评论员叶檀曾指出,统计数据理应百花齐放,由市场进行长期筛选,得出令各方信服的结论。笔者以为,统计机构要有不怕竞争的勇气,只有竞争才能促进统计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方法,统计数据才不会误导决策。
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无疑都相信一点:真实是统计数据的生命。所以,统计机构应该在数据的真实性上下功夫,而不是强化垄断。(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