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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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见死不救”需财政支持
· 取消公费医疗迈出社会公平重要一步
· “医疗特权”本就不该存在
· 这样的改革应该多点开花
· 教育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钥匙
· “不欠薪”就需要这样的保障
· “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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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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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特权”本就不该存在
  ■第三只眼

  公费医疗明显优于其他的医疗保险,一是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二是在看病上,公费医疗有很大的特权。许多医院只对享受公费医疗者服务。三是公费医疗的定点医院,无论从医疗人才,还是医疗条件上,都好于其他医院。

  公费医疗特权对公平的影响还不止这些。有公费医疗,在医疗资源的分配上,很多地方首先是满足公费医疗。这实际上就等于公费医疗资源首先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特别是这些单位的干部倾斜。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在第二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列出的一组数据让听众吃惊不已:中科院调查报告表明,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大部分是为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

  我国的医疗投入本来就不足,当大量的医疗投入在少数党政干部身上,那么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国家医疗投入就更少了。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曾估计,中国农村人口中40%到60%,也就是12.3亿总人口中的1/3,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

  一方面是一些干部把医院当作疗养所、干部招待所、度假村,占了国家很大一部分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很多人得到国家财政补助的很少。这鲜明反差的背后就是两种医疗运行机制。现在北京市平谷区5月起在全市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不能不说有着巨大的意义。

  只要是公民,就应该享受医疗保险,享受同其他人一样的医疗保险,没有人在医疗保险上有特权。只有这样,社会才更加公平,医疗资源才不会向少数人倾斜。北京市平谷区的医疗改革也为其他改革带来了启示——取消特殊群体,取消特权利益,这样的改革才符合未来社会以公平为基点的发展方向。

  (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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