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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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见死不救”需财政支持
· 取消公费医疗迈出社会公平重要一步
· “医疗特权”本就不该存在
· 这样的改革应该多点开花
· 教育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钥匙
· “不欠薪”就需要这样的保障
· “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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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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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改革应该多点开花
  ■第二落点

  长期以来,一些衣食无忧的公务员和垄断行业人员能享有国家医疗补贴,生老病死都有国家负担,而一些弱势群体以及失业、无业人员,因没有单位或承担不了医保费用则被拒之门外;即便这几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但由于患者的自付率太高,与公费医疗的不平等也难以弥合。因此,国人不断呼吁医改向公费医疗开刀,有人甚至断言,医改能否成功,根本在于是否公平。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公费医疗是一项制度性不公,取消它,必须从制度入手。这就决定了谁一旦成为这项改革的先锋,其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它的示范效应。北京市平谷区取消公费医疗,虽然实际医疗补贴变动不大,但2万多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下子和其他群体建立了一种“福利平等”,实在是让人激动。因为这预示着,体现底线公平的医疗利益调整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出现在我们身边。

  当前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呈现出不公平性、敏感性和利益冲突的易发性等特征。若果在涉及制度性顽疾的社会不公面前畏首畏尾,抱残守缺,迟缓不定,拿不出实实在在的动作,势必让人民失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提出更公平地调整和分配各种社会利益,更妥善地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为各级政府的“平衡战略”选准了突破口。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敢不敢或者愿不愿在事关他们自身利益的堡垒下主动引爆炸药。

  北京平谷区的“率先”,可能带有指令的色彩,这没有关系。但他的“唯一”,决不能成为一种制度性设计。这样的试点应该多点开花,而且很快实现全面对接。

  (易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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