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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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见死不救”需财政支持
· 取消公费医疗迈出社会公平重要一步
· “医疗特权”本就不该存在
· 这样的改革应该多点开花
· 教育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钥匙
· “不欠薪”就需要这样的保障
· “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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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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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欠薪”就需要这样的保障
  ■公民发言

  广州建筑工人今后不怕再被拖欠工资了,因为有保证金来保障他们的血汗钱。广州市建委和劳动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今后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合同总造价的2%(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低不低于10万元),一次性提取资金存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保障按时支付工人工资。(6月11日《广州日报》)

  欠薪几乎已成了一种久治不愈的社会病,民工被迫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讨要血汗钱。欠薪问题,不仅侵犯了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来自北京市建委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02年一年全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共发生35起群体上访等事件,涉及民工7000多人。如何有效遏制恶意欠薪,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其实,对企业雇员欠薪进行制度性保障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广州推出的“薪水保证金”,无疑体现了政府积极作为的诚意,也展示了政府以民为本借鉴国际惯例的可能性。

  我一直觉得,欠薪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关键是政府部门的决心到底有多大。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现在很多工程欠款出现在政府工程上面,那么,解决欠薪问题必然就要向这些工程后面的政府部门要钱,帮助民工讨薪的相关部门,能够有勇气跟兄弟单位要钱吗?广州有了“薪水保证金”,民工的工资必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障。但我觉得,“薪水保证金”只是解决欠薪顽症的一个方面,它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要确保欠薪不再成为社会顽疾,政府部门的工程首先要做到不欠薪,其次,法律如何更好地救济讨薪民工、如何简化民工讨薪的程序,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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