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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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改革请给民众话语权
· 解散城管或者不要小摊贩?
· 给大学排名是不容禁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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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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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城管或者不要小摊贩?
  ■异论锋生

  深圳被刺城管练士滔已脱离生命危险,不论对在逃的帅建华还是社会各界而言,这都是个让人长出一口气的好消息,事情至少没坏到又是一起命案的地步。但另一条消息则让人无法轻松,其实在练士滔被刺的22天前,深圳城管还有一起命案不为舆论关注,福田区园岭街道执法队员位发兴与两个卖麻辣烫的小贩发生冲突,随后在吃饭的餐厅内被尾随而至的小贩捅死。(5月7日《中国青年报》)

  接二连三的暴力抗法事件促使双方都在采取相应措施,城管开始加强安全防范训练,配备防刺背心,而越来越多的小贩上街摆摊时都会带把刀在身上——双方的冲突正暗中日渐升级。

  在如何化解双方矛盾的思考上,可谓已穷尽了全社会的智慧,但路仍未找到。有路吗?我认为是没有。同一个城市中只要存在城管和摊贩就必有冲突,他们没有和平共处的基础。

  同一个城市里既要有摊贩又要有城管的结果,这些年来已展现得非常清晰,那就是冲突再冲突、流血再流血。我们是否可以作出另外一种尝试,以第三方力量将这对冤家的其中之一解除——若必须在解散城管与禁止摆摊之间作出选择,选谁更明智?

  先说没有城管。想象一下城市里没有了城管会怎么样。小贩将自由自在地摆摊,他们会占道经营,会制造脏乱差,会贩卖劣质商品。可以去看看小乡镇集市或者《清明上河图》,那就是城市一旦没有了城管可能出现的情景。没有摊贩又会怎么样呢?单看网上恶搞的《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是不够的。还得说这牵涉到一系列的社会保障问题,那就是当那些最低层的市民在失去街头摆摊这一最后谋生手段之后,如何让他们活下去。最起码的道义是,政府的保障救济制度要对他们进行覆盖,得承担将这些原本自谋其生的人变成必须保障其生存的失业者之社会责任。然后,从法理上思考无产者经商权的边界。

  两种选择的后果已经很清晰,作为一个既非城管也非小贩的普通人,我还是觉得,取消城管会是利多弊少的选择。

  (范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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