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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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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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防队长

  向嫌疑人通风报信

  获刑1年

  刚被任命为无锡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保安联防队副队长一个多月的蒋某,在得到“朋友”的好处后,明知“朋友”涉嫌犯罪,且派出所已安排其带联防队前去抓捕,仍向“朋友”通风报信,助其逃离现场。日前,锡山区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审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7年11月,蒋某被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某派出所任命为该派出所保安联防队副队长,协助该派出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任命后才一个月,2008年初,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欲在某镇开发廊从事不正当生意的徐某。徐某请其给予关照,并承诺盈利后分成,蒋某表示同意。

  同年2月的一天,蒋某至锡山区某迪吧玩时,遇到徐某及曾某。徐某及曾某出资100元在锡山区某宾馆给蒋某及两名女子开房过夜。同月,为得到蒋某“关照”,徐某送其现金500元。2008年2月15日,曾某因涉嫌强迫他人卖淫被关押于该派出所留置室,蒋某为防止曾某说出其与徐某的不正当关系,特意交待曾某“不要乱说话”。

  次日,蒋某明知公安部门已对徐某、曾某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一案立案侦查,且派出所已安排蒋某带联防队前去抓捕徐某,仍向打探消息的徐某通风报信,让他赶快逃离无锡。同年10月,徐某因犯强迫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陆媛 顾永祥 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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