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检 记者 吴杰)一名男子给朋友做担保人,让朋友借了一笔高利贷。但朋友一直不还钱,这名男子便把朋友强行带走,索要名誉损失1万元。被抓后这名男子被取保候审,却在起诉时不到案,结果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去年8月,饭店老板王某手头吃紧,找了朋友李良(化名)做担保人,借几万元高利贷。李良一拍胸脯就答应下来。一转眼还款日期到了,王某一直拖着不还,放高利贷的就埋怨李良。李良觉得自己是个有身份的人,被王某搞得太没面子了,一定要挽回一点损失。于是,他带着手下,开车来到王某的饭店,强行将王某带走。然后威胁王某说:“你让我没面子,要赔偿我名誉损失。”王某无奈,只好答应赔偿1万元,当时给了3000元。
李良心满意足,带着王某回饭店拿钱,结果刚到饭店门口,就被埋伏于此的警方抓获。原来,饭店工作人员看到老板被人抓走,吓得马上报了警。李良被抓后,被取保候审,但是他在起诉期间不到案,最后被警方从外地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