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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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为什么不应享有名誉权
· 非常不正义的机票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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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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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正义的机票涨价
  ■公民发言

  4月19日,国内各航空公司发布舱位及对应价格调整通知,即日起实行新运价体系,国内航班出售的机票折扣将普遍上涨,最低折扣不低于三折。与此相对应,整体机票价格也略有上涨。(4月20日《新京报》)

  依我看,这次国内各航空公司的机票价格上涨,就涨得很不规矩,很不正义。

  首先,这次涨价是违背《反垄断法》的行为。从报道来看,这次机票涨价,不是某一家航空公司的个别行为,而是各航空公司的统一行为。与此同时,又没有看见民航总局的官方文件,也就是说这次机票涨价是企业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众多航空企业同时涨价,这是什么现象?毫无疑问,是价格同盟,是垄断联合。这种价格同盟往往将组织或行业面临的困难转嫁给消费者,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又干扰了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在本质上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在法律上,这明显是与我国已经生效的《反垄断法》相违背的。

  其次,涨价的现实理由非常不充分。宏观上,目前的金融危机已经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消费信心,各航空公司此时涨价,无疑是让消费信心雪上加霜。微观上,目前国际原油价格没有大的变化,成本上升不大,各航空公司各航班的乘坐率也没有达到100%,调控运能的动机不足,机票涨价之后的退改签规定变化不大,服务并没有升级,实在是找不到支持涨价的理由。

  (叶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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