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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阳春”未改银行业“看空”楼市
· 并购贷款成大型房企融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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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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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成大型房企融资新渠道
  记者观察

  并购贷款成大型房企融资新渠道

  近日,房地产企业融资途径越来越多,除了借壳、发债等之外,并购贷款成为大型房地产企业融资新渠道。

  3月底,有消息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北交所、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6亿元并购贷款协议。

  去年12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后,多家银行相继试水。目前,并购贷款的授信额度超过800亿,已发放的并购贷款达80亿。因为北京是大型央企集中的城市,并购贷款增多在北京体现更为明显。

  除了并购贷款之外,房地产企业的另一个融资渠道是公开资本市场。9日,上海复地集团发行19亿元公司债的申请证监会已有条件通过。截至去年6月底复地总负债已高达146.54亿元,负债率为71.9%,彼时复地手上的现金仅27亿元。

  另外,受股市回暖的带动,房地产借壳上市融资也渐成趋势,包括S*ST万鸿等众多ST公司成为房地产业借位上市的壳资源。如果再加上近日开闸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可谓日益丰富。

  “但对于大多数中小房地产民营企业来说,通过银行信贷方式取得贷款仍是融资的主要渠道。”业内人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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