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国际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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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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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注”的平均工资“水”深几许
  ■今日视点

  一项给公众钱包做代言的统计数据公布了: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注】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4月9日《新华网》)。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这里有一个多余的“注”字。事实上,这可一点都不多余,而恰恰是国家统计局今年公布这一数据的最大特点,或可曰“重大改进”。

  往年,国家统计局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都只有简简单单的和上面格式完全相同的一句话,区别仅是三个数据不同且没有那个“注”字。与此相比,今年不仅额外公布了“平均工资的地区差异”、“平均工资的行业差异”和“不同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差异”,更重要的是,针对平均工资特意加了一个长长的、看似名词解释实质却是弊端详列的“注”。

  这个长“注”透露的信息至少有:其一,统计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二,统计的是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其三,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其四,平均工资为工资总额除以单位的年内平均职工人数。

  毋庸置疑,长“注”之下,所有类似“我的工资没那么高”的民众疑惑,都成了无的放矢,都是“不了解统计规则”之“误解”。首先,收入最低的私企职工不统计;其次,无论是端午节发的几个粽子还是中秋节发的一盒月饼,都算你的工资;再次,你缴给国家的个税仍然算你的工资,你那些不可支配的社保资金更是你的工资;最后,即使你和你的8个同事全是穷光蛋,不幸的是,公司领导是千万富翁,那么你们公司所有人都将被统计成百万富翁。

  在形式意义上,加“注”或许应该算是一种进步,至少省去了专家们为向民众解释“数字在涨,感觉没涨”之缘由的宝贵口水;但在本质上,这样的长“注”却更像是一出恶作剧,仿佛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全盘否定自己刚刚才严肃发布的统计数据,等于在向所有人明确宣告:我这数据是不可靠的,里面有很多水分,尔等可千万别当真,逗你玩呢。

  人家“注”得这样清楚,再来质疑统计数据偏离公众感受,显然不是专心听讲的好学生,是该打屁股的;可是,我们必须得问:既然明知注水严重,为何不能先把水拧干了,再来公布数据呢?你公布一个“水汪汪”的数据,公众还得自我计算扣除水分的比例,你的工资奖金纳税人是否更该依比例扣除呢?

  有一种无聊叫统计平均工资——明知统计数据严重偏离公众感受,亦明知巨大统计漏洞何在,失真的统计工作却进行不误,并乐此不疲地接连公布“成果”。加了“注”的平均工资,里面贮有多少“水”分?不“敏感”失真反而“敏感”真实的统计背后,又有多深的浑“水”?公众见“注”不见“水”,统计局见“水”不拧“水”,我们不能一直这样。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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