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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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病复出”何以越来越常态化
· 油价“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是什么意思?
· “各自为政”的休假或许更人性化
· 油价需要一个看得懂的换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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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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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是什么意思?
  【财经纵横之阿西专栏】

  发改委宣布:3月2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

  自去年12月18日以来,发改委曾经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两次下调过成品油价格,但并没有得到什么好评。道理很简单,因为那时国际原油价格已经持续暴跌了半年多,纽约原油期货价格从最高将近150美元/桶降到不足50美元。而这半年期间,中国成品油零售价纹丝不动,据说要等什么燃油税开征才能跟随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节。

  现在燃油税终于开征,已加到消费者头上。但还不满百日,发改委就说,要按照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上调油价,理由是国际油价涨了,要对国际市场反应灵敏。至于这机制为何追涨敏感、杀跌迟钝,怎么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近百日的涨幅计算出该涨多少,消费者是糊涂的。

  据中国新闻网3月25日的报道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那么,是否可以公布一下调整的计算标准呢?如果你不公布,消费者只看到国际油价涨了你追得快,国际油价跌了你跟得慢。反映到消费者的腰包上,是国际油价涨的时候他肯定吃亏,跌的时候他也没多少实惠。“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到底应该怎么理解?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供的数字,2008年我国进口原油1.79亿吨,原油对外依存度上升到48%;再加上成品油大量进口的因素,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接近51%。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消费者切实利益的石油,发改委从什么高度去理解、去关心、去管理都有道理,但出发点不能是与民争利——可以不完全按照市场变化迅速作出反应,因为短期暴涨或者暴跌,也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但如果“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只对垄断石油巨头不清不楚的成本和适当利润进行护短,更不愿跟大家算算追涨跟跌的细账,那就谈不上合理,更不要说什么公平了。

  希望发改委能约束一下两巨头:下次降价的时候,能讨人喜欢一些,让消费者不要觉得国际油价下降的实惠被垄断企业给独吞了。否则,涨价被骂,降价还要被骂,怎么都不能算是好政策。

  (作者系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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