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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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快推进公积金互存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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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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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推进公积金互存互贷
  ■公民发言

  为加快珠三角一体化的进程,珠三角八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磋商公积金互存互贷问题。(3月24日中国新闻网)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之间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互存互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积金的贷款利息明显低于商贷。允许互存互贷,拿一个城市的公积金到另一个城市买房子,肯定对公积金所在城市不利,而对买房所在城市有利,因为它拿另一个城市的钱促进了自己城市的房地产繁荣。再加上很多城市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和最高贷款额有区别,公积金互存互贷就更难了。

  住建部3月23日通报: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一边是很多人没钱买房子,另一边却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断增加。造成这一怪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发放渠道还不畅通。住房公积金只有让需要买房的人贷到,才能发挥其最大意义,异地购房不该是跨不过的门槛。现代社会,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都市圈,这就注定了城市间公积金互存互贷已是大势所趋,住房公积金也该最大限度地流动起来。(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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