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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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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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对相机敏感 是种职业病
  ↓难道城管和照相机有不共戴天之仇 新京报 3月20日 作者:曾颖

  3月18日,《求是》杂志旗下的《小康》杂志记者陈勇,在个人博客和论坛发出《致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的一封信》,信中称其在长沙采访期间, 遭到岳麓区城管人员殴打,无奈之下向省委书记求助 。(3月19日《重庆晨报》)

  [新京报一评]

  细究整个事件的过程,众多细节都有值得玩味之处。

  第一个细节,是事情发生的导火线。据陈勇信中所讲述,事发当日他在中南大学新址了解一起拆迁事件时,恰好现场发生了一起车祸。他随手用相机把现场拍摄下来,随后“七八个五大三粗穿着城管制服的男子将我迅速围起来,并开始动手动脚,试图要抢走我手中的相机”。从文字中可以看出,他惹祸的根源是拍摄动作,而对方的目标也非常明确,就是要抢走照相机。这很轻易让人想起多宗与城管和暴力相关的新闻,有人甚至因为拍摄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他的诉说确切的话,这又是否是一起“相机惹的祸”?

  第二个细节是:“不知道是记者”。博文中,陈勇被一位警官告知,他被打“只是因为他们(城管)不知道是记者,而且更不知道是北京来的记者”。这里面有个潜台词,即如果知道你是记者,而且是北京来的,肯定不会打你。这背后,有一个让人气闷的逻辑——只要不是记者,就什么样都可以。

  第三个值得玩味的细节是,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情况。陈勇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不受理,说要移交给城管公安,然而城管公安称不接受此类报警,他感觉自己像是在被踢皮球。如果陈勇的描述是准确的话,我们可不可以从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便是记者,而且是北京来的记者,在遭遇此类事件时,也要将时间和精力消费到无处投诉的“无物阵”中。那么,“不是记者,更不是北京来的记者”的升斗小民们,又该以什么样的姿态自处?

  [快报再评]

  标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城管与相机没有不共戴天之仇。不信你去他们单位,肯定有集体合影之类。他们何以会对他人的相机这么敏感?是不是明知自己干的是见不得人的事?那又为何在光天化日下干,是谁授权的?他们又凭什么这么蛮横地禁止人家拍照?是习惯性地撒野,还是误会——误以为是在拍他们而不是拍车祸?至于不知是记者,不知是北京记者,我信一半。有时候他们对记者确实比老百姓客气,有时候“打的就是记者”——为了销毁证据。反正,打谁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形象”,说不定领导私下还会拍肩表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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