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柒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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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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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再调查
新华社高级记者、新华社贵州分社原社长著书揭秘“瓮安事件”
提出“新群体事件观”——没有不讲道理的群众
只有偏差的执政理念、方式和作风

  瓮安事件发生时,新华社高级记者、原新华社贵州分社社长刘子富已经离开新闻一线,但他仍对此事件予以高度关注。在瓮安街头人心未定之时,刘子富即自己开车前往瓮安,探察民情民意。在得到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支持后,他再赴瓮安,进行了为时14天的调研,采访包括事件后被撤职的县委书记、事件中受伤的干警、被关押的闹事者在内共87人,著成14万字的《新群体事件观》,于近日公开出版。

  刘子富在书中提出的“新群体事件观”,即现场第一原则、就事论事原则、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原则、反思自责原则、问责制原则以及慎用警力原则,既是对贵州省成功处置“瓮安事件”的系统的总结,也对各级领导干部化解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赴瓮安

  致信省委书记受肯定

  震惊全国的“6·28瓮安事件”发生的当天,新华社贵州分社的记者即由一名副社长带队赶到瓮安,而人在贵阳的刘子富也在第一时间知道了事件。

  “我们的记者到达现场,为了自我保护,更为了掌握第一手信息,都没有暴露身份。一名摄影记者甚至把照相机藏在了菜篮中,以接近现场拍摄,”刘子富回忆道。

  新华社采访组的负责同志还多次打电话给刘子富,虽然他已经退休。电话一打就是几十分钟,他在电话里强调:“千万不要给事件盲目定性,不要轻易说是黑恶势力在幕后指使。要相信群众绝大多数是好的。”

  基于这个基调,采访组在事件发展期间,后期处理期间发出大量稿件。而采访组回到贵阳后也找到了刘子富,多次沟通、策划报道。出于一名老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刘子富决定去一趟瓮安,虽然当时的瓮安仍然处于风暴中心。

  在事件发生的十天后,他开车带着爱人来到了瓮安,这个他曾多次来过的地方气氛显然仍很紧张。“县委已经是一片废墟,县政府、公安局还在装修。抓了一百多个人,群众人心还不稳,街上还是有点乱。”

  去之前,刘子富参阅了大量公开报道。而其时,贵州省委已经启动了问责风暴,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相继被撤职,新的公安局长和政委也任命到位。“当时觉得省委很了不起,做到了信息公开,让媒体自由报道,同时迅速启动了问责,很有政治勇气,也很有魄力。”

  “那次去瓮安并没有写书的计划,去的目的,只是想做一次社会调查,”刘子富那次和新到任的县委书记龙长春谈了三个半小时,也和公安局的副局长做了沟通。

  三天后,刘子富回到贵阳。在自己家中思考良久之后,他给贵州省委书记写下了长达两页半的信,提出了自己对瓮安事件的思考。

  “我提出的问题是,在新时期、新阶段,党委和政府应当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我觉得,应该从党和政府的自身做起,来解决群体性事件。也提出了新的事件观,不要把板子都打在人民群众身上。”信中,刘子富认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因为群众合理的诉求找不到说话的地方,只能用群体性事件来解决。

  这封信递呈给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后,石宗源没有批示,而是直接让人把刘子富请到了办公室,进行了两个小时的长谈。

  “谈起来后发现,我们在很多问题上的观点是相同的,”刘子富回忆说,石宗源谈了自己的看法:“应当即时把真相向人民群众公布,向媒体公布,不让谣言去误导群众。落实人民的知情权,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寻求群众的谅解,矛盾才不会尖锐化。”

  这次会谈中,石宗源请刘子富针对瓮安事件做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和瓮安县委打了招呼,要求瓮安县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再赴瓮安

  14天调研引发对事件再思考

  去年9月底到10月初,刘子富再赴瓮安,进行了为期14天的调研。

  因为有了当地县委的配合,这次调研范围大而密度高,“我共采访了87人,包括新老县委书记、县人大的主要领导、公安局的干警、群众,也去了看守所采访了因为打砸抢烧而被处理的学生。”

  值得一提的是,刘子富见到了因为瓮安事件被撤职的原县委书记王勤。这是王勤继新华社记者后接受的第二次采访,也是到目前为止仅有的两次。

  王勤其时赋闲在家,埋头苦读并对事件进行着深刻反思。他一开始只答应谈一个小时,而事实上最后和刘子富谈了三个半小时。

  “他处于人生和事业上的低谷,很是沮丧,”刘子富说,即使如此,这位43岁的原县委书记还在读书。事实上,刘子富对王勤的印象还不错:“他没有把责任推给自己的副手,还是一个人担了下来,而且对党委和政府没有任何埋怨。”

  采访中,王勤谈了自己的教训。

  他说了自己在2004年参与处置的一起群体性事件:构皮滩水电站淹没区移民因补偿问题,将几名干部扣下作为“人质”,在贵州省委党校学习的他请假回到了瓮安,赶到现场时,只见移民有的手提棍棒,有的手握大刀,有的手抓石灰粉,还有的手抓辣椒面,场面一触即发。

  王勤做了最坏的思想准备,将钥匙、工资卡、钱包交给驾驶员,自己下江边,但什么也听不进去的移民将他也“扣留”起来。他依靠当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找来农民的旧衣服,将被围困的干部化装成农民,利用天黑作掩护,把他们全部解救出来了。

  “他说自己没有去现场,并不是考虑自己的个人安危,”刘子富说,心理上的依赖使王勤在面对如此大的事件时束手无策,被动等着上级判断并下命令。但也错失了将事态控制于最小范围的最好时机。

  “他当时的想法是,这个事情太大了,要等上级的态度,另一个担心是怕死人,他自己也觉得万幸的是,事件中没有人死亡。”有同样想法的,还有他的上级——黔南州委和州政府的领导,但就是因为这种层层观望,导致应对突发群体事件严重准备不足,事态终于一发不可收拾。

  刘子富告诉记者,王勤在那次谈话中,对事件作出了深刻反思,最大的感触就是教育的缺失,尤其是对学生的教育和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娃儿们没有法制观念,发生事件时,有人一教唆就去了。”

  那次访谈后王勤也和刘子富建立了信任。之后,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上班第一天就给他打来了电话。

  而让刘子富印象深刻的另一个被访者,是一名14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见他的地点是贵州青少年收容管教所。“孩子身材瘦小,脸庞黑黄,整个交谈过程中他都在发抖,因为紧张,也因为害怕,坐下好几分钟才镇静下来。”这是个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后,他被判给父亲,但父亲却顾不上照管他,无奈的孩子只好跟着母亲过日子。他既没有得到父爱,也享受不了家庭的温暖,更谈不上受到家庭的良好教育。

  “6·28”那天,孩子听同学讲县政府有人闹事,就同几个同学一道跑去看热闹。“哇!从来没见过的热闹,从来没见过的新鲜,从来没有过的激情,从来没有过的冲动!”他说。

  他跟着人群冲进县公安局大楼,在一片鼓掌声、“加油”声中,他的思想、情绪、行为全部失控。一时幼稚的冲动,付出了被依法收容管教3年的沉痛代价。“他期盼着的,是早日回到教室。他既是打砸抢烧的参与者,更是教育缺失的受害者。”

  而在和干部群众交谈过程中,刘子富发现,群众对当地的治安意见极大。“县政府被偷了多次,干部家属区曾发生多起爆炸,却都一直没有破案,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横行城乡。当地刑事案件破案率一直在50%的低位徘徊,为了自保,行业性的自治组织林立,而有的学生也以加入帮派为荣。”

  “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严重缺乏安全感,导致当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鱼水关系’,逐步演变成令人痛心的‘水火关系’。”一位县人大代表在开座谈会时说,黑恶势力比公安机关的势力还强大,5分钟可以召集几百人,而公安机关2小时都召不齐这么多人。

  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一直是利益争夺的焦点,矿产的过度采集破坏了生态,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一些地方连喝水都成问题。而瓮安县政府为了躲避来访的群众,两年多以前就把县长、副县长办公室门口的牌子摘了下来,让来访群众摸不着门。

  对87个人访谈,14天调研,刘子富马不停蹄。回到贵阳后,他开始收集资料,整理思路。他面临的选择是,将之整理成一份调研报告,还是写一本书?

  调研报告只能在领导中传播,而写成书,则能教育更大范围的干部群众,也能给更多的人以警醒。他决定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写成书。

  一本书稿

  省委书记只改了二十几个字

  刘子富向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了自己的想法,委婉地提出:“您的事情比较多,我写出来,您找个水平高的秘书看一下就行了。”

  石宗源的回答是:“我哪怕一天看30页,也要把书看完。”

  今年2月27日,书稿初成,刘子富请人把书稿递送给了石宗源,石宗源当天即让人把书稿送了回来,并附了一封信:“子富同志:书稿粗略看完了,你辛苦了,向单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为此书作序)表示感谢。4处有修改,仅供参考。”

  “他是当天就看完了,而且提出的修改意见,都是在技术层面上的,如标点符号和时间顺序上的错误。”刘子富很感慨,对一个如此敏感的事件,在事件发生仅8个月就同意公开出版书籍,已经非常不易。而没有对书中的观点提出修改,更见石宗源对他的尊重。

  定稿时,刘子富为书起名为《新群体事件观》,那么何谓新群体事件观?

  他的解释是:“我国的社会进入了转型期,在社会经济建设过程中,不断会遇到新的矛盾和挑战,社会矛盾高发。而发生矛盾和摩擦时,已不能用传统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是内部矛盾,不具对抗性,不具有政治诉求和目的。应该用化解、疏导、服务的原则和方式来处置群体性事件。”

  对应瓮安事件,刘子富将其定义为:“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群体性泄愤事件。干群关系已经由‘鱼水’转化成了‘水火’,而一旦群众走到山穷水尽别无路的时候,就会采取极端手段来泄愤。”

  这是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上的判断,而刘子富也在手中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和方法,来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这要求党委和政府找到全新的机制、手段、理念和方式。”,即现场第一原则、就事论事原则、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原则、反思自责原则、问责制原则以及慎用警力原则。

  首先是“现场第一”及慎用警力。刘子富告诉记者,现场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焦点所在,如果党政负责人能在现场指挥,并与群众沟通,让他们的怨气消除,群体性事件扩大的可能性就不大。而警力的慎用则是关键中的关键,因为警察在场并动粗极易引爆事态,“要慎用警具,更要慎用杀伤性武器。”

  但在瓮安事件中,党政主

   

  要领导却丢掉“现场第一原则”,躲开现场,回避矛盾,不敢面对群众,以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其次,是公开原则。瓮安事件和其它一些类似群体性事件一样,都有一个很强的推动力,那就是漫天飞的谣言。“在瓮安事件中,谣言的说法太多,说女孩是被奸杀,在场者是县委书记和县长的亲戚,但在长达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当地电视台和广播对这一在民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事件毫无反应,任由谣言乱飞。”

  再次是问责,这是重塑政府形象,让群众恢复信心的重要途径。

  刘子富告诉记者,经历了瓮安事件的干部,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线索予以了高度的敏感。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单光鼐告诉记者一件自己亲身经历的事:自己在瓮安与新任县委书记龙长春谈话,到了晚上10点多钟,龙突然匆匆离去。他告诉单光鼐,当地又有一个孩子溺水身亡,他必须立即去现场处置。

  刘子富的书中记载了另一件事:去年8月,一名吸毒并自称是艾滋病患者的人员,来到瓮安县公安局大门前用刀将手腕划破,以死威胁,高喊“公安局不公道”引来上百人围观。刚刚经历了“6·28”事件的当班民警心存疑虑,一时不知如何处置。

  瓮安县公安局新任政委周胜立即赶到现场,面对当事人,严厉指出:“吸毒人员到公安机关无理取闹,这种错误行为一定要受到惩罚!”并喝令他立即把刀放下,不然就要采取强制措施。吸毒人员乖乖地放下了手中的刀,答应不再无理取闹。围观群众也随即散去。

  “敢于面对当事人,就能有效控制事态,”刘子富说,瓮安党政干部现在把弦绷得很紧,但具体到实践层面,还需要系统的培训。

  《新群体事件观》一书,将瓮安事件作为标本予以仔细剖析,分析了事情的成因,一起少女自杀事件何以演变成一场灾难?干部们为什么不在现场,他们应该怎么做?年纪轻轻的孩子为何失去了理智?干群关系又为何紧张到这种地步?14万字的书给出了详细答案。

  本月中旬,《新群体事件观》已由新华出版社出版,短短几天,在贵州一时洛阳纸贵。

  在瓮安,县公安局给300多名民警每人配了一本。瓮安县公安局负责人给刘子富打来电话,给予了高度评价:“起点非常高,因为我们参与了事件的处置,读起来倍感亲切。处理类似事情,就可按书中提出的原则去处置,这是最好的教材。”而在贵州息烽县,此书已被当地作为教材,向全县党政干部推荐。

  “没有不讲道理的人民群众,主要问题在于瓮安原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干部作风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刘子富说,他希望借此书,让社会更良性健康地发展。□快报记者 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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