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柒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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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要关头,主要领导到哪去了?
· “瓮安事件”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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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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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回放
  2008年6月28日,瓮安。一起因女中学生李树芬溺水身亡而起、已经发酵了一个星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

  整起事件的过程早已广为人知:李树芬家属对警方认定的“自杀”死亡原因不服,在与民警发生冲突后,李树芬的叔叔遭不明身份者袭击受伤,而警方又限时让家属将尸体处理。为了防止警方强行处置尸体,28日下午3点半开始,家属及围观者300多人拉起条幅前往政府请愿。

  这个消息通过短信、电话飞速传播,在社会发展中个人利益不同程度受到损害的一些农民、市民以及瞧热闹的社会闲杂人员,不约而同地加入游行队伍。当游行队伍抵达县政府时,已聚集上千人。

  16时30分左右,人群到达县公安局,警察排成人墙在前面拼命阻拦。人群中第一次砸向警察的是一瓶矿泉水,没有砸中警察,却砸到前排的学生身上,被砸的学生不高兴,拣起来就砸向警察,骚乱开始。

  接下来,事态迅速扩大:人群拆了公安局的牌子、进入大厅撕毁户籍室档案。进而,有人点着了警车,到了傍晚6时左右,公安局附近的多辆警车被掀翻、放火点燃,顿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一片喧嚣。

  从20时至23时,县公安局大楼、县政府大楼、县委办公楼、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办公楼等相继被点燃。6月29日凌晨1时30分,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一行抵达“瓮安事件”现场,遵照省委书记石宗源的指示,靠前指挥,处置仍在进行中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从外地调集赶赴瓮安的武警部队陆续进入现场。

  凌晨3时许,聚集在打砸抢烧现场的2万多名群众在劝告下陆续散去。

  一些人用照相机、手机拍摄的现场照片,以及一些博客中的帖子,通过互联网瞬间传向外界,震惊全国的“6·28瓮安事件”迅速进入全国公众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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