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10月
地点:南长区某简易房 日前,无锡南长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嫖宿幼女的案件,年过半百的张某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审判,在有力的证据面前,他却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不知他在对两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伸出魔爪时,是否会想到自己已经20多岁的女儿?
2008年10月初,未满十四周岁的小敏和小悦两人负气离家出走。一个偶然的机会,两名女孩在小吃摊上认识了摆个体夜宵摊的张某,随后留宿在张某租住的简易房内。之后,两女孩向张某提出以每人每次50元的价格与其发生性关系,张未表示反对。两天内,张某先后与两女孩几次发生性关系。两名女孩被父母找到后,说出了实情,于是家长向警方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嫖宿幼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
许骁妍 夏冰倩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