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之鲁宁专栏】
金融危机蔓延,订单及销售减少,越来越多的企业明着暗着裁人。尽管各地政府希望企业尽量少裁人,甚至对不裁人或少裁人的企业予以政策优惠或奖励。但有的时候,企业立场在不得已情形下裁人也正常,只是万不可把事做绝。
还真有这样的裁人企业,硬是把事儿做绝,结果酿出3人死于非命的惨案。
阿喜2005年进入广州嘉衡首饰厂上班,前几天厂子通知他走人。阿喜认这个命,也没啥抱怨的。办手续前,厂里为了少付赔偿金,试图提前强行回收阿喜的工牌以修改他的进厂时间,这遭到阿喜的拒绝。争执中,一位工头扇了阿喜的耳光,阿喜忍了。阿喜正式离厂前,厂方硬是少付违约金2000元。阿喜不乐意,与厂方再次发生争执,厂方叫来保安动粗……终于,老实巴交的阿喜拔刀刺向了厂方的两个女高管……闯下大祸的阿喜被警方包围于厂办公楼的楼顶,绝望中,阿喜纵身一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以上文字可不是讲故事,昨日当我从广州《新快报》上读到这则悲剧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恐怕是金融危机引发裁员潮以来,我国发生的第一起因企业把事做绝而导致的凶杀大案。
两位被杀的女高管是可怜的,年龄都才30岁出头,其中一位不但还没结过婚,甚至企业还没给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两位被杀女高管是可悲的,她俩虽位居工头位置,但说白了仍是企业主的“马仔”而已。尽管她俩未必是“缺德政策”的制定者,但她俩至少可在面对阿喜时少一些狐假虎威,多一点好言相劝。若能这么做,我想她俩也未必会招来杀身之祸。最可怜的是阿喜,25岁就把命搭了进去。我想阿喜的家境肯定不大好,其农村老家的年迈父母本指望阿喜打工之血汗钱补贴家用,这下倒好,连儿子的性命都搭了进去……唉,无良企业主的缺德行为,硬生生制造了3个家庭的悲剧。
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企业克扣解雇员工合法补偿款的行为,最多吃点罚款拉倒。而现行《刑法》则无任何条款可以追究企业主缺德行为导致3个家庭破碎的连带责任。作为企业主,最多向手下两位被杀女工头的家属赔笔钱了事。针对这宗悲剧,我想说的是,金融危机还未见底,企业不得已裁员的事情还将时有发生。站在企业主的角度,裁人可以,但千万别把事做绝。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