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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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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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考察费”又是招商的怪胎
  ■公民发言

  湖北大冶出台规定,称谁能邀请来世界500强老总到当地考察,每次可奖励1.2万元;若成功招商引资,最高可奖励50万。此举引起争议,支持者称有利于招商,反对者则指责政府滥用权力。

  (3月16日《人民日报》)

  高额奖励招商引资,这是当前许多地方的通常做法。大冶在此基础上又迈出了一步——不问能否成功引资,只要你能把人请来,就给你奖金。地方官员关心辖区发展,这当然不是坏事,但这种几乎是病急乱投医的招商引资,却要不得。最简单的问题是:这样下去,招商引资的成本就越扯越大,应该紧急刹车了。

  招商引资的所谓奖金不断加高,而且如今还花样翻新出了“邀请考察费”,今后会不会发展到本辖区内的某人能电话联系上世界500强老总,就发奖金?如果一个商人已经决定在某省投资,省内的这个市也争,那个市也抢,不断加大引资奖励筹码,对投资“让完土地让税收、让完税收给特权”,这样的恶性竞争,有什么好处?一地鸡毛过后,回过头来看看,那些花掉的各种奖金、毫无原则的“让利”,真有必要吗?

  招商引资当然是应该的,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争投资赤膊上阵,就很不正常了。但各地层出不穷的招商怪招(比如河北廊坊市市长高喊“赚了算开发商的,亏了算我们的”)却极少被叫停的,这令人遗憾和不安。在我看来,国家应该对招商引资出台统一的规范。正如针对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应对,那么针对招商引资,也不能没有规矩。(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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