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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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无力自己破解消费潜规则
· 赚了算开发商的,赔了算人民的?
· 向第三者索赔不如调整重婚标准
· 请问委员:内需是无米之炊吗?
· 政府无权随意代替人民“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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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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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了算开发商的,赔了算人民的?
  ■今日视点

  全国各地都在积极保增长、扩内需,廊坊也不例外,全国人大代表、廊坊市市长王爱民发布了他的招商口号:“房地产商来我市投资,赚了算他们的,赔了算我们的!”

  (3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

  王市长说“赔了算我们的!”这里的“我们”显然是指廊坊人民。赚了归开发商,赔了算廊坊,好处都让开发商得了,廊坊人民是否同意市长这样的承诺,还是要打个问号的。如果赔了算市长个人的,廊坊人民还有点头的可能;如果赔了算廊坊人民的,我估计廊坊的老百姓是不可能同意的。但很可能的结果是:赔了掏口袋的是廊坊人民,市长依然是市长。“赔了算我们的”这样的承诺,不仅忽视了经济风险,也无视民众权利。王市长说,如果这两年房地产没有起来,廊坊市会以再批地的形式来补偿房地产商。但问题是,即便是政府低价买来的土地,也是廊坊的公共资源,并不是市长个人的私产,怎能随意以土地补偿开发商呢?

  人们通常把恶性招商总结为“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但廊坊的这种招商观更让人忧虑,因为让步的是权利——廊坊人民的权益。我更担忧的是,在这种招商观的左右下,廊坊有可能不断为开发商让步。据报道,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地方政府为了招商不仅超低价出让土地,而且还与开发商签订了“送钱”协议:免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7项税和人防费、水电增容费等9项费用。这样招商,目的何在?

  “赔了算我们的”这种招商观,既折射出一些地方政府缺少创新思维,财政收入渠道单一,又折射出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只是“牺牲一切为招商”的全新注脚而已。(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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