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5版:“质价”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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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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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舒适度也降了
  调查手记

  购房者都知道,在各类物业类型中,别墅比多层舒适度高,多层又比小高层和高层住起来舒服。究其原因,一是容积率引发的社区公共资源的分配差异,其次就是得房率所决定的单户人家购房面积的实际私有比例不同。假如业主收房时发现容积率或得房率突然提高了,则直接影响到社区的居住品质和生活舒适度。

  典型案例

  公摊面积增加 得房率下降了

  今年1月初,鼓北一家高档社区二期的3号楼面临交付,100多位业主在拿到开发商寄来的收房通知书的同时,还收到了一份面积补差通知。根据房产局测绘部门的实测表,几乎每户人家的实际建筑面积中都增加了2.7%左右的公摊面积,开发商要求业主补足这部分公摊面积的房款才能拿到房子。

  以王女士家的房子为例,购房合同中载明的建筑面积是61.57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是14.87平方米。而实测表显示,现在建筑面积是63.24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6.54平方米,增加的1.67平方米全是公摊面积。按照当初9120元/平方米的买入价,她需要补交1.523万元的房款。对于大户型业主于女士来说,要交的钱则更多。于女士告诉记者,当初购买的房子合同约定面积是166.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6.5平方米,公摊面积40平方米,而现在增加了4.5平方米公摊面积,她就需要交4.5万元才能收房。

  “有两个问题让我们不解:一是实测面积增加应该是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同比例增加才对,为何增加的全部是公摊面积?二是,公摊面积增加了,每套房子实际的得房率就降低了,这不仅是补钱的事,房子的综合品质也打折了呀。”和许多业主一样,对于收房中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问题,王女士很不满。

  该楼盘十多位业主就打进电话投诉。

  维权点评

  收房中,房产实测面积适度增加或减少属于正常,如果增加的全是公摊面积,即使增幅在3%以内,原来的得房率会下降2%~3%,影响居住的品质。诸如此类的问题根源是楼盘建设中设计或规划的变更,比如少了个水池,多了个变压站,再比如多建了一栋楼,少建了车库。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朱鑫律师表示,假如合同中对此并没有详细约定,业主通过“面积问题”本身可能很难去维权成功。但实测中出现公摊面积增加背后一般是后期建设中出现了规划或设计调整,业主可以去查查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公摊面积增加,这种变化是否符合规定,就此去维权。因为虽然国家相关规定没有要求“房屋面积补差时公摊面积和使用面积必须同比例增加”,但对增加的公摊面积是哪些部分?为什么增加?业主拥有知情权。

  快报记者 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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