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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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总理说出了“权利的常识”
· “公共租赁房”昭示保障理念之变
· 大摇大摆的假新闻是天大的耻辱
· 现在真的不能轻言楼市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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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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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昭示保障理念之变
  ■今日视点

  在3月11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快报记者提了一个很有价值的问题。问题是这样的: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这部分人群,也就是“夹心层”,政府又有哪些解决这些人住房问题的措施?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给出的回答是: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公共租赁房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这个城市来工作的群体。齐骥还提到,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起步,正处在研究深化的过程中,目前,厦门、深圳、北京、天津都开始推动这项工作了。

  一问一答之间,给出了两个人们并不熟悉的概念——“夹心层”、“公共租赁房”。这两个新概念所维系的,就是长期以来徘徊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的庞大群体,他们买不起商品房,但又不够条件享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夹心层”这一说法,生动形象之余,更多的是一种难言的苦涩。这场对话将“夹心层”的苦涩铺陈于公共视野之中,也给出了清晰的解决路径,大振人心、大慰民心。几大门户网站纷纷拿“建公共租赁房解决夹心层住房难”做这场发布会的总标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长期以来,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都面向低收入群体,无论是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低收入”都是享受政府帮助的硬杠杠。但大家都知道,房价这么高,需要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的,远远不止低收入群体。或者可以这么说,数量庞大的新大学毕业生和打工者,即便表面上看起来收入不算低,但跟高房价一比,他们就是实实在在的“低收入者”了。如何帮助他们解决一时之间的住房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一些地方虽有双限房等政策性住房,但一来数量很少,二来门槛依然比较高。指望双限房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难,并不现实。毫无疑问,齐骥副部长提出的公共租赁房,才是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现实选择。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低收入群体也需要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工作难找、收入减少,这种保障理念的转变,其纾缓民困的意义尤其重大。功利一点说,解决非低收入群体的后顾之忧,对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将更明显。

  经常有人说,这场金融危机在某些方面其实也是一种机遇,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其实金融危机对国家保障理念的转变,也是一种机遇——没有这场危机,“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就不会这么突出。“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是危机下的转机,也是国家保障扩大覆盖面的明确信号,当然,它更是我们走向更高层次公平的新起点。

  (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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